为银发消费增设“后悔权”

  老年人买保健品有了“后悔权”!

  就在这个月,《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规定,经营者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这一规定瞄准的,正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保健品“坑老”乱象。近年来,随着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保健品市场迎来消费热潮,一些不法分子也伺机而动,盯上了老年人的“钱袋子”。在去年开展的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违法案件6175件,罚没金额1.035亿元,责令4908家主体整改、涉及金额634.77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134条,可见“坑老”顽疾之多发频发,治理任务之艰巨繁重。而从消费端入手,为银发消费增设一道理性“缓冲闸”,正是靶向破解涉老消费痛点、补齐银发消费防护短板的法治良方。

  现实中,我们看到过不少这样的“坑老”套路:有的商家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到场,步步设局、诱导消费;有的凭空捏造病症、刻意夸大风险,抓住老年人的健康焦虑推销产品;还有的把普通食品包装成所谓“神药”,打着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的旗号误导、蛊惑老年消费者。在密集的营销攻势之下,不少老人不慎落入陷阱、积蓄受损。待反应过来,已是退款无门、维权艰难。针对此类骗局,有必要先发制人,以制度设计弥合信息差、平衡交易地位,为老年消费者撑腰,这正是调节市场的有效手段,也是广东新规的创新要义。

  规定要过硬,落实更得过硬。这项关乎银发群体切身利益的好政策,是否真正有回响、见实效,关键在于维权渠道是否畅通、监管举措是否到位。现实场景纷繁复杂,不少老年人可能并不知晓这项新规,更不清楚如何用好这项“后悔权”。此外,为逃避监管,一些不法分子设下更具隐蔽性的“线下引流、线上收割”复合型骗局,交易链路难溯源、难取证,给监管和维权带来新挑战。为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规定、简化流程,打通线上线下监管链条,紧盯私域社群、直播等新兴营销阵地,实现监管、普法、维权同向发力。

  同时也要看到,“后悔权”构筑起刚性制度屏障,温情陪伴则是不可或缺的柔性支撑。部分老人之所以深陷骗局,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缺乏情感陪伴,而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打起“亲情牌”,设下“温柔局”。制度防护之外,给老年人多一份关心、多一份陪伴,补上情感缺口,才能进一步压缩这类骗局的生存空间。(静 子)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