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农行龙海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被罚30万

  财湃快讯 10月21日,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海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阮晓伟受到警告处分。

本次处罚具体内容公示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此次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中,明确列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海支行的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针对该机构的处罚决定为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阮晓伟作出警告的处分决定。

  本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为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所有处罚内容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已通过官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同期多批次银行处罚信息同步公开

  在本次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同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中,还有多家当地银行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合计处以65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黄少伟被给予警告。

  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设立存款考核指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小微贷”业务管理不到位、住房按揭贷款“三查”不尽职等多项问题,被合计处以160万元罚款,罗恒纯、翁志博、陈成果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合计处以85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张丹凤被给予警告。

  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其中卢新伟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周惠川、林志娟被给予警告。所有上述处罚信息均由漳州金融监管分局统一作出决定并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