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杀青后,环保责任不能丢

  光明网评论员:据媒体报道,一位视频博主带孩子在海滩捡拾垃圾时,发现大量2024年一档综艺节目拍摄留下的道具。当地通报网络平台反映内容“客观属实”。

  把美丽山河装进镜头,本应是对一地生态风光的直观展示,是一种动人的文旅宣传方式,能够让观众透过屏幕心驰神往。但如果镜头撤离之后,取景地反倒伤痕累累,那影视作品呈现的“美”,就不仅失去了说服力,更给地方生态保护和文旅发展增加了负累。拍完之后,制作方给当地的是修复成本还是发展资本,这成为影响影视创作与旅游产业间伴生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

  影视拍摄和实景演艺,对土地资源和景观资源的依赖很大。前期布景需要投入大量物资,短期内人员不可避免地对场地、环境产生密集影响。正因如此,一地能否开展影视拍摄和实景演艺,需要进行严格的事前环评与到位的事后监管。

  底线也是明确的。2007年,曾有影视剧组对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引发舆论哗然,直接推动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影视拍摄活动加以规范。广电总局随后也下达通知,明确影视剧制作单位在拍摄前后的环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条文更有明确的环保要求,影视拍摄概莫能外。

  相关法律和规定并不缺位,难的是执行层面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此番综艺节目组回应:垃圾清运确实对接了当地物业公司,拆除过程中因有村民索要剩余道具,节目组便将其交予村民,并明确后续管理和处置责任由接收方承担。听起来是“交接清楚”了,但仔细一想,接收的村民是否有能力做好环保化处理?这样的责任移交难言妥善,显然不能成为节目组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况且,如果部分道具能够在拍摄结束后被妥善保存、合理加工,未尝不能成为当地开发文旅资源的助力。可两年过去,不少铁制品已经锈蚀,其可能存在的再利用价值也已消失殆尽。如何让“影视资产”进一步转化为地方的运营资本,进行IP的持续开发?这些问题,值得多方持续思考。

  总之,合规是底线,文旅是增量,影视作品有“杀青”一说,环保责任没有。一个取景地的命运,不仅取决于制作方的自觉,也需要制度托底、监督跟进,进而让影视拍摄有效转化为当地持续的发展红利。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