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71家企业IPO终止 监管严查财务真实性

年内71家企业IPO终止 监管严查财务真实性

  截至10月23日,年内A股IPO终止企业已达71家,其中68家为主动撤单,3家被终止注册,这一数据直观反映出注册制下审核导向的深刻转变,相关监管安排的核心目标,是从资本市场入口源头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夯实市场长期稳定运行的基础。

  从年内IPO审核的整体背景来看,此前统计显示,截至10月18日,沪深北交易所合计有248家企业的IPO申请获得受理,其中北交所受理企业数量达到105家,占全部受理总量的42%,是年内新增IPO项目的主要来源,这也为后续终止项目的板块分布格局提供了现实基础。不同板块的申报企业在行业分布上各有侧重,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申报企业数量分别达到21家、36家、47家,制造业成为年内IPO申报的核心组成部分。

终止项目板块与时间分布特征清晰

  从71家终止IPO企业的板块分布来看,北交所终止企业数量最多,达到40家,上交所与深交所分别为16家和15家。进一步拆分板块内部结构,上交所的16家终止企业中,主板占6家,科创板占10家;深交所的15家终止企业中,主板占5家,创业板占10家。受访专家指出,这一分布格局与北交所年内受理活跃、申报基数较大直接相关,大量创新型中小企业集中在北交所申报,客观上推高了该板块的终止项目数量。

  从时间维度观察,年内IPO终止项目数量呈现逐季递增的明确态势,今年一、二、三季度的终止数量分别为9家、22家、32家,进入四季度以来,已有8家企业的IPO进程宣告终止。这一趋势与往年同期的表现形成明显差异,此前年度IPO终止数量曾出现逐季滑落的特征,而今年的持续攀升,直接体现出审核把关的力度在持续加大。

  不少市场从业者注意到,部分此前市场预期中IPO推进难度较低的板块,审核标准已经全面向科创板、创业板看齐,不再存在所谓的“宽松地带”。大量抱着“试一试”心态申报的中小企业,在面对多轮专业问询时,自身经营层面的短板快速暴露,最终只能选择终止上市进程。

审核问询聚焦核心经营与财务真实性

  当前交易所的审核问询重点,已经全面聚焦拟上市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财务真实性两大核心方向,不再将单一的盈利规模作为判断企业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唯一标准。不少满足基础盈利门槛的企业,因为利润底层质量存在无法解释的疑点,最终在审核环节受阻,未能顺利推进IPO流程。

  这类企业暴露的共性问题主要包含多个维度,具体包括现金流与净利润长期背离、毛利率异常偏离同行业水平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业绩高度依赖单一客户或者短期行业景气周期、自身业务属性与对应板块的定位和技术属性不匹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可持续性的判断,也成为审核环节重点突破的核查方向。

  相关案例显示,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环卫服务企业,原本计划募资6.1亿元在北交所上市,但在经历三轮审核问询后,公司始终无法就现金流与净利润的长期背离给出合理可信的解释,最终只能终止IPO进程。另一家深圳市千分一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样在经历三轮问询后,主动撤回了创业板IPO申请,相关问题均指向财务数据的合理性与真实性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交所的终止企业中,有9家企业最近一年的净利润超过1亿元,已经达到了市场普遍认知中的较高盈利水平,但依然未能通过审核问询环节,这充分说明净利润规模只是上市的基础门槛,而非符合上市条件的充分条件。大象控股集团执行总裁周力认为,不同板块的审核逻辑各有侧重,主板侧重盈利稳定性,创业板侧重“三创四新”属性,北交所则对中小企业的审核更强调成长可持续性、经营规范性、技术创新性的三重校验,三者缺一不可。

现场检查力度大幅升级 监管明确撤单不免责

  年内IPO现场检查的力度出现显著加强,监管部门已累计抽中51家拟上市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这一数量远超去年全年的16家,核查覆盖范围的大幅提升,直接对拟申报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现场检查不再是走过场的形式化流程,而是直接穿透企业经营全流程,核实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核心监管手段。

  监管层面已经明确划定规则,拟上市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不等于可以免除相关责任,对于前期已经撤单,但后续核查发现存在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重罚,不存在“撤单即清零”的监管空间。这一规则的明确,彻底打破了部分市场主体此前存在的“先申报再调整,不行就撤单”的侥幸心理。

  监管力度的升级,也直接传导至中介机构端,过去部分保荐机构存在的“先报上去再说”的粗放式执业模式已经完全行不通。如果保荐机构推送的项目存在明显的质量瑕疵,后续不仅项目会终止,前期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成本全部付诸东流,还会直接影响保荐机构自身的执业评级,对后续全行业务开展形成长期负面影响。这一机制倒逼中介机构在项目立项阶段就必须全面摸清企业的真实情况,从源头筛选出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项目。

多方协同发力共同保障上市公司质地

  针对当前注册制下的IPO审核新生态,相关领域专家提出明确建议,拟上市企业需要前置开展内部治理与股权优化的相关规划,不要等到临近申报阶段才临时梳理规范,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就夯实治理基础,确保各项经营数据真实可追溯,从根源上避免出现财务数据异常等问题。

  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深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异常事项,彻底摆脱项目承揽环节的业绩压力干扰,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全面开展核查工作,不能为了追求项目数量而放松核查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至申报环节。

  监管端则需要持续维持审核标准的公开与稳定,保持政策预期的一致性,让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能够清晰、准确地把握审核要求,避免出现标准模糊、预期波动的情况。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陈雳表示,年内71家企业IPO项目终止,是注册制下审核导向深刻转变的体现,通过优化资本市场入口筛选机制,落实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改革目标,维护资本市场投融资生态平衡,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监管三方各归其位,各自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才能形成协同效应,从入口端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真正具备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健可持续的优质企业,推动整个市场的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编辑: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