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不平的井盖,不能仅靠市民善意填平

  光明网评论员:据媒体报道,网友赵先生反映广东潮州市湘桥区北山路井盖问题,称“5公里路面500个井盖,影响出行体验”。这位赵先生不仅反映井盖密集情况,还曾自掏腰包购买白漆,在汕头市区部分路段标记70多处问题井盖,提示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其中有300米道路26个井盖沉陷超标。报道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已邀请赵先生当面交流,感谢他心系城市安全、主动排查隐患的善意,并邀请他担任城市管理监督员。针对沉陷井盖,相关部门已立行立改,修复后的井盖与路面基本平顺,消除了安全隐患。

  一路颠簸,这种行车体验对部分市民来说并不陌生。翻看各地留言板,湖北武汉、湖南娄底、河南洛阳等多地都有市民反映过井盖密集、井盖沉降问题。有市民反映,道路中间窨井盖下沉达到30厘米,而根据一些地方的管理规定,和路面高差达到15毫米的就属于需要整治的病害井盖。

  “井盖治理”并非一地一事。确保井盖这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良好状态,不仅关系到地下管网的有序运行,也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客观来看,井盖多,是因为地下管网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供热,每一种管线都有自己的走向、检修需求、权属单位。短期内要重新划分多个单位的管道权责,显然不太现实。但井盖的沉降问题却实实在在影响着道路安全,遇到“避之不及”的沉降井盖,严重的会造成机动车爆胎、电动车翻车。

  因此,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井盖验收时,井框与路面的高差不应大于5毫米,这是竣工验收的“及格线”,目的是确保新修或刚整治完的道路具备良好的行车平顺性。但在道路投入使用后,受车辆荷载、回填不实、井盖自重等因素影响,井盖会逐渐沉降。这时候,判断“要不要修”的标准和执行水平就变得参差不齐。从多地反映的情况看,是否达到病害标准、是否及时整治,往往取决于城市治理水平,以及当地对民生需求的响应程度。

  如今,民意反馈的渠道并不少,民生留言板、“城管随手拍”、12345热线等都在其列,但是效果好不好,关键看能不能把市民的反馈真正接入“接诉即办”系统,把市民的这份善意实实在在转化为一张迅速处置的工单。如果渠道是畅通的,也就无须市民自发在井盖上画圈提醒了。可见,公共设施维护所需的“发现—登记—整治”闭环,仍需进一步完善。

  井盖安全不是小事。除了病害井盖的及时修复,从施工、验收到后期养护的全流程,也当通过强制性核验标准,扎实监督窨井盖的材质、承载性能、安装精度等指标,进一步将智慧管理引入井盖治理,实现井盖位移、积水、沉降自动及时报警,通过多种方式途径,真正守护好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