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东盟在马尼拉签署投资协定修订议定书 企业获非歧视待遇

财π快讯 9月20日,《修订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投资协定〉的第一议定书》在菲律宾马尼拉正式签署,标志着香港与东盟之间的投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核心待遇条款正式落地生效。本次签署的议定书由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百里、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部长以及泰国副总理兼商务部部长共同完成,各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完成了全部签署流程,为后续协定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这份议定书的核心内容是将载有保留措施的清单正式纳入原有《投资协定》框架内,直接推动协定第三条国民待遇条款与第四条最惠待遇条款正式生效。按照议定书明确的规则,除了清单中列明的保留措施之外,所有缔约方都必须向其他缔约方的企业及其相关投资提供非歧视待遇,这意味着香港企业在东盟十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时,可依法享有不低于当地企业或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等待遇,无需再面对此前部分领域存在的差异化待遇限制。

相关数据显示,东盟已连续四年成为香港第三大向外直接投资目的地,截至目前双方相关投资存量已经达到6712亿港元,庞大的投资规模对稳定、清晰的法律保障有着极高的现实需求。本次议定书的签署,将为香港与东盟双向投资活动提供更明确的法律支撑,进一步优化区域内整体投资环境,有效促进双向投资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也将持续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投资枢纽的核心地位,为两地后续更深度的经贸合作注入新的动力。在本次议定书的签署仪式全部完成之后,香港与本年度东盟主席国菲律宾随即共同主持召开了第十届中国香港至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各方后续将就更多领域的经贸合作事宜展开进一步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