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医院受贿链涉案超1.8亿元 国家医保局密集通报严打医药购销贿赂

河北一医院受贿链涉案超1.8亿元 国家医保局密集通报严打医药购销贿赂

财π新闻 2026年,国家医保局密集披露多起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欺诈骗保等医药腐败典型案例,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严打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系列涉及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的案件细节逐步向社会公开,揭开了医药购销领域长期存在的灰色利益链条的真实面貌。9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对外公布医疗机构涉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相关案例,其中一起涉及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工作人员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案件的具体涉案细节、涉案主体、后续处置安排等信息也随之完整披露。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开的案源信息,此前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已经曝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存在“每条支架收5000元回扣”的情况,2025年下半年,该院又涉及9件司法刑事判决。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单次最大涉案金额为1658万元,相关受贿行为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84亿元。调查过程中发现,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其中11家企业涉及单位行贿罪,这些企业通过持续的利益输送,换取自身医药产品进入医院采购目录、获得更多临床使用机会,形成了覆盖多品类药械的“围猎”态势。

梳理该案件的涉案产品明细可以看到,涉案的医药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人工晶体、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心脏起搏器和生物可吸收医用膜等医用耗材,相关耗材品类共计约30余种,对应的累计贿赂金额约1.74亿元,占全部涉案贿赂总金额的绝大多数;第二类是注射用萘普生钠、奥拉西坦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钠美芬注射液等10种药品,对应的累计贿赂金额约1000万元。这些涉案产品大多是临床应用广泛、市场供给充足的成熟品类,国内拥有相关生产资质的药企数量较多,本应通过公平的质量比拼、价格竞争获得市场份额,最终却沦为不法企业输送利益、换取销售优势的载体。

在涉案的11家涉及单位行贿罪的企业中,包含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视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尚道轩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其中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为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销售价格虚高的医疗耗材,累计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2064万元,是单家行贿金额最高的涉案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瑞康医药的子公司,瑞康医药自2021年起对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并对其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此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还显示,美敦力代理商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李某军行贿,推动其产品在该院销售,李某军供述称,在2014年至2018年间,他收到的回扣款总计674.34万元,美敦力代理商还向该院心血管内科两名主任行贿,总额超过1400万元。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灰色利益盘根错节,一方面,非法药企用贿赂收买医师的处方权,用贿赂剥夺患者享受质优价宜医疗服务的合法权利,既刻意虚高报价,为行贿营造空间,又制造舆论贬低集采,刻意营造“高价才是好货”的标签来带节奏,为高价行贿药械进医院,受贿医师使用高价的行贿药械铺路。另一方面,少数医疗机构内多人多次长期收受数十家医药企业贿赂,且受贿行为持续十多年,“不买对的,只买贿的”,也值得医院管理者警醒,值得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重视。部分医疗机构内部教育管理宽松,导致工作人员多次收受失信企业的商业贿赂,金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相关岗位的采购决策权、处方权缺乏有效制衡,内部监督体系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使得长期、多次的受贿行为能够在院内隐蔽推进,持续十余年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除了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典型案件之外,2026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密集披露的多起医药领域贿赂案,涉案人员覆盖范围广泛,不仅包括医院院长等关键管理岗位人物,还延伸到科室医生和护士长等一线临床岗位人员。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通报了张某猛药品销售行贿案,张某猛为推动相关药品销售,向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及皮肤科医生累计行贿约36.5万元,最终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月,陶某某为提升鼻腔喷雾销量,按照医生处方量给予回扣,累计行贿46.5万元,最终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7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文披露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药学部主任张某坚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折合人民币超2500万元,最终获刑11年、罚金230万元。

在地方层面,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也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医药商业贿赂案源部分失信企业评定失信等级,共有38家企业被点名,其中安徽良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被评定为“失信”,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被评定为“严重失信”,贵州乐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从企业主营业务来看,此次被点名的38家企业,业务范围既包含设备制造、零售,也涉及配送环节。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配送企业,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限制或中止配送企业在贵州省的配送资格1-5年;对于生产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限制或中止相关涉案产品或全部产品挂网、投标资格,上述评价结果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将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相关案源信息通报至河北省医保局,作为对涉案企业进行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和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的重要线索依据,以坚决挤压医药带金销售的非法空间,切实剔除药械价格虚高水分。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优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向上市许可持有人穿透力度,并持续优化完善集采制度,持续加大定向飞检力度,坚决挤压医药带金销售的非法空间,切实剔除药械价格虚高水分。同时也提醒相关定点医院不断加强自身内部控制,不要甘当“带金销售”的围猎目标,切实维护参保就医群众的健康权益,保护医护人员不受伤害。

(编辑:吴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