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案一审宣判:许家印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

财π新闻 2026年8月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许家印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恒大集团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对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对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家印系被告单位恒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集团运营活动,管理、控制被告单位恒大地产及恒大财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业,投资地产、物业、金融等领域。2016年至2021年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分别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恒大集团及许家印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归恒大集团使用,实施了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行为。许家印还利用作为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组织财务造假,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恒大集团、被告人许家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许家印的行为还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告单位恒大地产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对恒大集团、许家印应依法数罪并罚。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法院根据被告单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

同日,除恒大集团、恒大地产、许家印之外,甄立涛、柯鹏、许腾鹤、许智健、杜亮、梁栋等56名涉案人员也被法院一并宣判,刑期从十八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对应不同的附加处罚措施。这一宣判结果覆盖了参与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多个层级人员,所有涉案人员的判决均严格依照各自参与的犯罪事实、在犯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涉及的涉案金额等要素依法作出,不存在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量刑情况。

根据此前公开的监管处罚信息,2024年5月底,相关监管部门已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4年9月,相关监管部门对恒大地产审计机构作出合计罚没4.41亿元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所针对的违法事实,与本次刑事判决中认定的部分犯罪行为存在对应关联,相关行政认定的事实在后续刑事司法程序中经过严格的证据核查、法庭审理等环节,最终被法院纳入刑事判决的事实认定范畴。

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这些行为均在后续的司法审理中被逐一核实,相关证据均经过当庭出示、质证等法定程序确认,最终成为法院作出判决的事实依据。

本次一审宣判中明确的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执行的规则,意味着在资产处置的实际操作环节,相关集资参与人、投资者的合法财产损失将在第一顺位得到清偿,恒大集团被判处的88.2亿元罚金、恒大地产被判处的70亿元罚金以及对许家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都将在退赔损失的程序完成后,就剩余的资产部分依法推进。这一执行顺序的安排,严格遵循了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所有资产处置的流程都将在司法机关的统一主导下有序开展,不存在任何突破法律框架的操作空间。

恒大集团曾是国内规模领先的房地产企业之一,业务版图覆盖地产开发、物业服务、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其经营规模和涉及的市场主体数量庞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范围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群体。本次一审宣判所认定的2016年至2021年的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行为,并非单一会计科目出现的偶发差错,而是由集团层面统一部署、全系统推进的长期造假行为,通过同步虚增资产规模、隐瞒实际负债的操作,使得企业对外披露的经营数据长期处于严重失真的状态,外部市场主体、金融机构、普通投资者都难以通过常规的信息披露渠道掌握其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负债水平。

许家印作为恒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决策、组织的核心作用,所有涉及财务造假、非法集资、行贿套取资金、职务侵占的核心环节,均由其直接推动或最终决策,相关犯罪行为的实施完全依托其对整个集团运营体系的绝对控制,集团内部的治理机制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制衡作用,所有风险防控、内部审计的相关流程都被架空,无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约束。正是这种高度集中的控制权,使得大规模、持续性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持续推进,直至相关风险全面暴露。

本次宣判中,恒大集团被数罪并罚处以88.2亿元罚金,恒大地产被处以70亿元罚金,两家涉事企业的罚金总额合计达到158.2亿元,该罚金数额是法院根据两家被告单位各自所触犯的罪名、对应的法律量刑标准、涉及的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严格按照数罪并罚的法定规则逐一核算后最终确定的,所有罚金的计算过程均符合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罚金处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超出法定标准作出处罚的情况。

在本次一审宣判的同一时段,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恒大集团名下有一条被强制执行2.9亿元的记录,该强制执行程序源于此前已经生效的其他法律文书,与本次刑事判决中确定的罚金执行属于完全独立的不同法律程序,二者的法律性质、执行依据、清偿顺位均不相同,该强制执行案件的具体案号、申请执行人等详细信息,以相关执行法院后续发布的官方公开内容为准。该执行案件属于恒大系整体债务处置和司法处置链条中的组成部分,相关资产处置工作将与本次刑事判决的后续执行工作相互衔接,依法保障各类债权人的合法程序权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恒大集团披露的总负债规模为23882亿元,同期披露的总资产约为17440亿元,剔除6039.8亿元合约负债后,企业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该笔6039.8亿元的合约负债,对应的是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相关购房者,这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在后续的资产处置工作中被纳入重点考量范畴。根据公开的相关工作进展,截至2026年一季度,恒大在全国范围内已累计交付房屋超320万套,整体交付率约53%,其中一二线核心城市的项目交付率超过75%,相关保交楼的工作仍在按照既定的安排持续推进。

本次一审宣判作出后,案件后续的法定程序将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推进,被告单位、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通过法定渠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相关涉案资产的追缴、退赔工作,将由司法机关牵头组建专门的工作团队,逐一梳理资产明细、核实合法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后续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债权申报、退赔登记的相关公告,所有利益相关方均可通过官方指定的合法渠道提交相关材料、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非官方渠道发布的所谓退赔信息、登记链接均不具备法律效力,相关人员需注意甄别,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二次侵害。

(编辑:曲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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