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破除高龄出游门槛

  近日,不少高龄老人独自出行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为完成心愿,94岁的谭爷爷从江苏无锡出发只身前往拉萨顺利成行,而另一位86岁的老人想回到年轻时生活过的西宁去看一看,却在芜湖站为找不到售票处而发愁。事实上,高龄游客独自出行,总面临着普通旅行团报名难、定制团费用较高的现实。有旅行社提供的告知书明确写着“70岁及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不承保”。

  不少旅行社为了规避责任,要求达到一定年龄(多为70岁)的老人报团必须提供体检材料,有相对年轻的亲属陪同,且签订免责协议。如果老人独自出游,或身体状态不佳,大概率会被拒绝。对八九十岁的高龄老人,旅行社则秉持更加谨慎苛刻的态度。而一些定制团,不仅费用高,也设定了有人陪同、提交体检报告、签署风险文件等报名条件。

  针对旅行社的这些做法,我们不能一味地指责旅行社,也不能靠强压旅行社拆除高龄门槛来破解高龄老人出游难。毕竟,旅行社担着游客的安全干系,而高龄老人的健康状况大多不如年轻人,有的高龄老人还存有或轻或重的健康隐患。在旅游过程中,尤其是在行程紧凑、强度较高的旅游过程中,一旦高龄游客出现突然发病、受伤或死亡等情况,旅行社就可能陷入麻烦,就可能遭遇老人家属的索赔、起诉,就可能承担较重的法律责任。

  显然,针对高龄游客,旅行社也有现实的难点。而要破解高龄老人出游难,关键在于完善旅行社尽职免责标准。多年来,很多学校不敢放手让学生参加课间活动、体育锻炼,也是怕学生出现受伤、死亡等情况后摊上责任。教育部门、司法部门找准问题的症结后,不断健全学校“尽职免责”机制,厘清了学校的责任边界,减轻了学校的压力,为丰富多彩、充满活力的课间活动、体育锻炼重回校园提供了法治保障。其实,破解高龄老人出游难也应遵循这一治理逻辑。

  目前的法律法规赋予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都比较原则、笼统。比如,《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在原则性的安全保障责任之下,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是模糊的,旅行社找不到一个精准的尽责范围,很容易陷入“游客出意外即担责甚至过度担责、无限担责”的困扰之中。正是因此,不少旅行社给高龄老人设置了报团游高门槛。

  文旅、司法等部门也应建立旅行社尽职免责机制,依据《民法典》《旅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细化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清单,明确旅游经营者围绕事前评估、警示、教育、预防以及事中安全保障、事后救助处置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做到什么程度,明确在旅游经营者安全保障达标的情况下不对游客的各种意外承担责任。划清旅行社的安全保障责任边界,既能给旅行社提供尽责指引,促进旅行社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降低游客的安全风险,减少旅游纠纷,也能减轻旅行社的担责压力,助力旅行社降低高龄老人报团门槛。

  2025年末,我国65岁以上人口22365万人。高龄老人数量越来越多,旅游需求也日益增长。跟团游省心省力,安全更有保障,完善旅行社尽职免责标准,畅通高龄老人跟团游通道,也是推进旅游适老化应有之义。(李英峰)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