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推动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

中办国办发文推动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明确提出健全创新统筹机制、改革任务组织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强化场景驱动创新四方面核心举措,为打通创新到产业的全链条通道划定清晰实施路径。

  此次出台的《意见》将研用一体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设作为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的核心抓手,明确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从项目源头锚定产业落地导向。同时,政策层面明确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岗位,强化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专业化服务,配套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从制度层面破除长期以来制约成果转化的各类堵点。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打破先有成果再考虑转化的惯性思维,强化需求导向和攻关机制,通过强化科技创新的应用导向、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大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力度三项具体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体谋划、互融共促,彻底扭转以往“有什么转什么”的被动转化模式,建立“需求在哪就在哪攻关、攻得出就用得上”的全新制度安排。

全国高校院所成果转化规模持续攀升

  高校院所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阵地,近年来成果转化效能持续释放。2024年全国四千余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总合同金额达2269.1亿元,总合同项数达66.1万项,全国层面的成果转化整体规模已经迈上全新台阶,大量实验室里的科研成果正加速走向产业一线。

  上海作为改革先行城市,成果转化相关数据表现亮眼。2025年1至11月,当地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合同额达576.40亿元,较同期增长132.6%,以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成果合同金额多年居全国首位,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已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发展动能。

上海交大首创成果转化特色模式

  上海交通大学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领域探索出独有的完成人实施模式,将专利70%所有权赋予完成人团队,剩余30%转让给教师,从产权分配层面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主动性。为进一步降低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的资金门槛,学校创新采取赊账支付方式,教师可待企业盈利后再支付剩余资金,彻底打消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初期的资金顾虑。

  截至2025年底,上海交大通过这套改革机制累计孵化企业超200家,其中116家注册于大零号湾区域,所有孵化企业总估值超1800亿元,大量原本沉睡在实验室的专利技术,通过这套模式快速成长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项目,实现了科研价值与产业价值的双向统一。

  这套首创的完成人实施模式,从产权分配、资金支持等多个维度构建起完整的成果转化支撑体系,既保障了科研人员的核心权益,也为后续企业的市场化运营扫清了产权层面的潜在障碍,为全国同类高校推进成果转化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华东师大构建赋权改革与尽职免责体系

  华东师范大学针对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不敢转、不会转、不愿转三类核心问题,专门建立赋权改革与尽职免责机制,从制度层面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消除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各类顾虑。学校全面推行作价入股转化模式,允许科研人员在岗创业并同步完善利益冲突管理规则,构建起科研加资本互相赋能的增强螺旋,让科研人员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成果的产业化落地过程中。

  这套机制运行以来,华东师范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实现快速提升,2025年截至12月,该校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0.3亿元,呈现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大量此前被搁置的科研成果通过作价入股的方式对接上产业资源,逐步成长为具备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市场主体。

  不同于传统的成果转让模式,华东师范大学推行的作价入股转化机制,让科研人员可以长期共享成果产业化带来的收益,同时配套的尽职免责机制也明确了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容错边界,让科研人员不用再为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充分调动起科研人员主动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编辑: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