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翁信息涉欺诈发行被罚逾千万并遭五年上市禁入
徐阳 2026-10-19 15:00
财湃新闻 渔翁信息在科创板IPO申请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及隐瞒股权代持的违规行为,近期已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并作出五年内不接受其上市申请的纪律处分,江西证监局也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刚、刘桂华等相关责任主体开出合计超千万元的罚单,相关处罚细节已向社会公开。作为国内领先的商用密码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渔翁信息此前构建了覆盖密码模块、密码设备和密码系统的产品体系,形成“基础密码+云数据安全+工控安全”三大密码产品和服务体系,其在IPO申报阶段的违规行为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违规行为具体细节披露
经监管部门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渔翁信息通过安排资金循环空转虚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商用密码产品业务,以及在客户未真实收到货物、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931.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71%,虚增利润总额680.4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886.1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4.62%;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657.7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57%,虚增利润总额506.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38%。除此之外,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83.1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94%,虚增利润总额226.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8%;2022年1至6月虚减营业收入412.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36%,虚减利润总额293.0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3.31%。
除财务造假行为外,渔翁信息还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违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桂华代他人持有155万股渔翁信息股份,代持股份占渔翁信息招股说明书披露总股份的2.8%,渔翁信息未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事宜,导致招股说明书股权结构存在虚假记载,前十大股东信息也存在虚假记载。刘桂华与渔翁信息董事长郭刚为夫妻关系,两人同为渔翁信息实际控制人,共同决策了该股权代持事宜。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郭刚持有渔翁信息2990.4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9%,系公司控股股东,刘桂华直接持有公司29.00%的股份,同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威海观澜、威海弄潮间接控制渔翁信息7.36%的股份,二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90.35%的股份,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以及日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渔翁信息及相关责任人曾提出申辩理由,称本案中渔翁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具有积极配合、认错认罚的情形,各当事主体全程积极配合监管调查,无隐匿证据、对抗调查等从重情节,发行人已完成系统性专项整改,内控合规体系得到实质性修复,且发行人主动撤回申报,实际危害后果相对有限,恳请监管部门从轻处理。但监管部门最终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规作出了相应的处分和处罚决定。
监管处分及处罚决定内容
上交所针对渔翁信息的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纪律处分决定,五年内不接受渔翁信息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对实控人郭刚、刘桂华作出公开谴责的处分,认定二人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五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此外,对孙宪光、房宝龙、张剑飞等三名时任高管,认定其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江西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各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对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郭刚、刘桂华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孙宪光,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房宝龙,时任财务总监张剑飞分别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商务部经理李佳艳,时任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经理刘华伟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所有罚款金额合计超过1790万元,远超此前市场提及的千万元规模。
监管部门认定,渔翁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同时郭刚、刘桂华作为渔翁信息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涉案期间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相关违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的多项条款要求。
IPO项目全流程相关情况
渔翁信息本次科创板IPO由西部证券保荐,上交所于2022年12月29日依法受理了渔翁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开展审核工作。渔翁信息原拟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33412.5万元,用于公司相关业务的拓展与升级。在审核过程中,渔翁信息和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全部申报材料。2024年6月26日,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渔翁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西部证券近期已多次因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遭监管警示或约谈,2026年8月因耐普股份项目被深交所约谈,此前还曾因华纳药厂等项目遭上交所监管警示。本次渔翁信息项目的相关违规行为曝光后,市场对于保荐机构是否完整履行审慎核查、勤勉尽责的保荐义务产生了普遍质疑。按照当前监管层面的“一案双查”机制,通常会先查清并处罚发行人,再据此追究保荐机构的相关责任,后续监管部门大概率会对西部证券投行质控、核查底稿等内容启动专项核查。
本次渔翁信息在主动撤回IPO申请两年后仍被监管部门追责处罚,再次明确了资本市场“申报即担责”的监管导向,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并不等于相关主体可以免除此前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责任,所有拟上市企业及其中介服务机构都需严格遵守证券发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行申请文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编辑:杨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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