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规范养老收费实行分类定价管理
霍婷婷 2026-10-18 01:27
财湃新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收费管理体系迎来系统性调整,直接关系到全国广大老年群体的养老支出与服务体验。此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亿,占总人口的23%,但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仅有39.5万个,养老床位总数为767.9万张,养老服务供给与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不少老年人面临“价格高的住不起,住得起的质量低”的现实困境。
此次出台的新政打破了过去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简单二分的粗放管理模式,从国家层面建立起全新的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框架,通过差异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普惠可及的方向倾斜,最终实现让养老院收费成为明白账,推动更多人享受到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的核心目标。

三类养老机构差异化收费管理体系正式确立
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界定三类养老机构的具体范围,彻底改变了以往按所有制属性划分养老机构的传统思路,转而以服务对象和功能定位作为分类核心标准。其中兜底保障型机构指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支持型机构包括以收住社会老年人为主的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以及接受场地费用减免或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其余养老机构全部划归为完全市场型机构。
针对三类不同属性的养老机构,新政配套实施完全差异化的收费管理方式。对兜底保障型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规定实行免费收住政策或给予相关补助,切实筑牢养老保障的底线。对普惠支持型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办机构可设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加以引导或实行政府指导价,所有普惠养老服务均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价格,既保障机构的可持续运营能力,也将老年人的养老支出控制在可负担的范围内。
完全市场型机构的收费则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机构根据自身服务品质实现优质优价,满足不同收入层次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针对医养结合服务,新政明确允许机构根据成本增加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充分调动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积极性,补齐长期以来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
民政部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副院长柳自强表示,文件破除公办、民办简单二分的粗放模式,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从根本上理顺了不同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与收费逻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冯文猛指出,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政府负责兜底保障的集中供养人员,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高净值人群,这两类人员在老年人中占比有限,作为面向绝大多数中间层的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是社会中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也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最需要发展的部分。
普惠支持型机构认定与配套支持政策全面落地
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的具体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均明确为普惠支持型机构,同时要求省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认定具体工作、发布机构名单并定期更新,确保普惠支持型机构的认定流程公开透明、动态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费明硕介绍,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养老服务价格政策文件,区分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等不同机构类型,基本服务、非基本服务、上门服务等不同服务类型,医养结合、居家、社区等不同服务模式,实行差异化的收费管理方式,调动各方投入的积极性,引导增加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新政鼓励各类型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指导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积极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服务;鼓励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提供普惠服务,并结合地方实际给予相应政策支持;鼓励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新设立举办的养老机构扩大普惠服务。
各类支持政策将全面向普惠支持型机构集中倾斜,加大对普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等支持力度,推动将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降低普惠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让机构有动力持续提供优质的普惠养老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民生价格处处长刘亚琴表示,从需求端看,能够让老年人以可负担的价格享受养老服务,切实降低养老经济负担;从供给端看,能够保障养老机构在覆盖建设运营成本的基础上获得合理收益,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
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价格政策实现系统规范
文件首次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价格政策作出系统安排,填补了此前相关领域价格规则的空白。此前居家、社区养老价格政策并不明确,一些服务机构“不知道怎么收”“不知道收多少”,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够清晰,既影响了机构的服务供给积极性,也让老年家庭难以对不同服务进行横向比较。通过清晰明确的价格政策,新政将推动服务机构合理定价、明白收费,让老年人家庭看得懂、可比较,进一步扩大更多优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针对社区养老服务,新政明确全托床位在10张以上的按照养老机构对应类型进行收费管理,10张以下的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的报省级政府同意后可实行政府指导价。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地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出收费参考区间,引导服务机构合理定价。冯文猛表示,居民中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长期低于1%,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系统的价格政策安排将有效激活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活力。
新政同时明确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从运营成本端进一步减轻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负担,让更多机构有能力下沉到社区当中,为周边老年群体提供便捷可及的上门服务。

收费行为全面规范彻底告别糊涂账
针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部分乱收费现象,个别养老机构设置名目繁多的服务项目,影响入住老人体验感和获得感的问题,新政从源头治理入手,全面规范养老服务领域的收费行为。文件明确将养老机构收费划分为基本服务费、非基本服务费、上门服务费三类,其中基本服务费指养老机构向入住老人收取的床位费、护理费,非基本服务费指养老机构在基本服务费外,向入住老人收取或代收的餐费等其他费用,上门服务费指养老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收取的费用,三类收费的边界被清晰划定,从根源上避免机构随意增设收费项目的空间。
新政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机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和网站公示完整清单,清单内容包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同时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总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政府补助、社会无偿捐赠要直接冲减成本,避免机构一边享受政策补贴一边按全成本定价的不合理情况出现。
新政还建立起收费动态评估调整机制,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定期对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方式、项目、标准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实际运营成本变化、服务品质提升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既避免收费标准长期僵化脱离实际,也防止机构随意涨价增加老年群体的经济负担。一系列实招落地后,养老服务收费将彻底告别此前的糊涂账模式,每一笔养老支出都将有据可查、清晰透明,让老有所养逐渐变为看得见、算得清的现实。
以上内容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编辑:姜心源)
快讯
- 达美航空Q3利润同比下滑 保持全年税前利润指引上调Q4营收预期
- 美银下调索尼克汽车目标价 板块估值修复引发股价波动
- 安富利布局AI业务动作不断,股价随板块回调出现波动
- 评级调整引发抛售 希尔托普控股(HTH)盘中触及60日低位
- 10月13日BMO调整马斯科目标价至75美元 维持持有评级
- 2026年10月14日高盛重申欧朋公司买入评级 目标价24美元
- 摩根士丹利首次覆盖以色列化学 给予持有评级目标价5.45美元
- 渤健(BIIB)1.82倍PB凸显估值逻辑 管线成市场溢价核心承载
- Stride(LRN)10月20日美股盘后放榜 分析师预测数据已出炉
- 10月16日纳指收跌 AI芯片板块走弱拖累Maris-Tech(MTEK)

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