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带娃价值被法院认可,也需被减负政策看见

  退休奶奶全职帮子女带孩子,一场交通事故让其无法继续照料家庭,索赔误工费时遭到对方拒绝。帮忙带孩子是家庭义务还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劳动?退休老人能否主张误工费?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认定退休老人长期承担照料孙辈等家庭劳务,具有经济价值,判决支持误工费8650.19元。

  该案引发关注,主要是因为判决中对于老人带娃误工费的支持,被视作司法层面对于老人隔代抚养价值的权威确认。事实上,从公开报道来看,类似的案例已经出现多起。如去年就有媒体报道,67岁的刘婆婆在武汉某小区专心带孙子时被倒车撞倒致残,她向肇事方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对方以“家务劳动不算收入”等为由拒绝赔偿。但最终法院给出裁决:老人无偿带娃创造家庭“隐性收入”,应获误工赔偿。

  应该说,这种在法院判决中日渐形成的司法共识,也是对现实民生的一种精准回应。长期以来,隔代抚养是中国家庭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不仅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家庭默契和分工,也实实在在地降低了年轻父母的育儿压力。但也正因为它带有强烈的家庭伦理色彩,这部分劳动付出背后的真实价值和隐形的育儿成本,却被习惯性忽视了。这也是老人因带娃主张误工费,在不少人眼中显得“新奇”的根源所在。

  不管如何,承认这份劳动的价值,之于家庭范畴,还是社会角度看,都体现的是一种观念的进步。特别是司法判决认可这份劳动的真实经济价值,不只是有助于让参与隔代抚养的老人的付出得到更多应有的尊重,也利于让全社会对于家庭的整体育儿负担有更全面和更真实的体察。进一步看,这种观念认知上的进步,也延伸出一个更大的议题,那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逐步被司法所认可的价值,是否也应融入“一老一小”的相关公共政策中,转化为制度层面的支持?

  耐人寻味的是,就在前不久,“老人带娃每月可领补贴,不看户籍按月发放”等传言引发广泛关注。后被媒体辟谣,认定为是东拼西凑的“三无政策”。但如此传言受关注背后,未尝不传递出一种真实的社会期待。比如,老人隔代照料的隐形付出,能否被纳入家庭的真实抚养成本中进行全面评估?进而在此基础上,为育儿家庭设计更大力度的减负政策?

  在这个角度可以说,司法对隔代抚养价值的认可,只是一个好的开端。要让这份价值获得更普遍的社会认同,仍需多方努力。一句话,老人带娃的家庭劳务价值,不该只是在司法案例中才被看见,更要在社会观念、公共政策层面,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朱昌俊)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