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杭州同日落地商品房销售改革细则
区域专栏 2026-10-16 01:49
财湃新闻 10月15日,深圳、杭州同日发布楼市新规,8·28新政“地方版”再落两城。随着深圳正式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已全部集齐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标志着商品房销售改革进入全面落地阶段。一日之内两座核心城市同步落地新政,也让商品房销售制度变革的地方执行路径变得愈发清晰,全国核心城市的“现售制”执行版图进一步完善。

深圳补齐一线城市改革政策拼图
10月15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从加强预售管理、推进现房销售、优化土地供应等多个维度落实新制度,补齐了此前北上广之后一线城市楼市改革的最后一块政策拼图。新政明确,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优先现房销售,若土地公告有明确要求的,须强制执行;现房销售实行备案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收定金,上限为总房款3%。
在加强预售管理方面,深圳同其他城市类似,采取“新老划断”的处理方式,以8月28日为分界线,新出让土地预售门槛提至主体结构封顶,标准为申请预售的楼栋完成屋面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在途项目分两类设置过渡期,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工程规划证项目沿用旧规;已拿地未取证项目备案后,可延至2027年底按原条件预售。此外,“三旧”改造项目另行制定专项政策。
在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方面,深圳明确新出让住宅用地首付50%,需在30日内缴清,余款原则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经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后可延至2年,分期缴款期间不计利息;全额缴清地价款后方可办理土地首次登记、核发首批预售许可。中指研究院深圳分院高级分析师孙红梅表示,分期缴地价款是监管收紧后的配套缓冲,适度缓解房企前期资金压力。与北京直接允许2年分期且未绑定预售的规则相比,深圳将缴款与预售资格直接挂钩,约束性更强,守住风险底线。
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统计,2026年1~9月深圳现房销售占比41%,较2024年接近翻倍。8·28新政后,深圳也发文明确提高预售门槛、优先现房销售,后续1~2年现房销售占比有望超过5成,未来实现全面现房销售是大势所趋。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一方面,深圳一直是我国商品房制度改革的前沿阵地,也应该是新模式落地的代表;另一方面,深圳新房体量在一二线热点城市中较小,二手房占比高,改革阵痛相对较小。
城市间政策弹性呈现差异化取向
同日出台细则的杭州,在政策安排上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化取向。10月15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在项目预售分类划定上给出了更灵活的过渡安排。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表示,以8月28日为界,这之前已取得工规证的项目走老政策;已拿地未取工规证项目,经评估可延至2027年底预售;历史遗留项目可延至2028年底。
在销售准入上,杭州明确新出让地块预售须主体结构封顶;现房完成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即可备案,首次登记仅鼓励不强制,除了出让公告已明确现房销售的,企业可自选预售或现房,现售定金上限5%。资金管控方面,购房资金全量进监管账户,按揭贷款竣工备案后发放;新签开发贷实行主办银行制,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统一纳入主办银行账户管理;开发贷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发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在土地供应等配套支持政策上,杭州明确土地款需在30日内缴纳不低于50%,余款两年缴清、不计利息;支持分期办证、分期竣备,全装修项目按毛坯、装修两阶段办理竣工备案。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毛坯竣工验收和室内装修两个阶段分开办理竣工备案,这一调整直接压缩了全装修项目的竣工等待周期,相比较传统的统一全装修竣工备案模式,可至少缩短6个月以上的流转时间,既保障了全装修住宅的推进节奏,又能大幅减轻全装修类项目的资金沉淀压力,为全国同类政策优化提供了可借鉴的地方样本。
对比目前已出台细则的城市,整体框架高度统一:以8月28日新老划断,新地块预售提升至主体封顶,购房资金封闭运行、按揭后移,同时以土地款分期、分批竣备等对冲长周期资金压力。高院生表示,城市间的细则差异,主要集中在执行口径与过渡期弹性上。譬如,现售定金比例方面,杭州上限为总价5%,与广州、武汉、天津同档,明显宽于北京的1%、上海和深圳的3%。土地款节奏方面,杭州与北京明确余款最长2年缴清,上海、广州、武汉、天津多为“1+1”弹性安排,原则上1年、经决策可再延1年。
梯度化政策安排适配不同城市市场特征
从四大一线城市的细则内容对比来看,不同城市的政策尺度结合了自身的市场实际情况,形成了梯度化的执行安排。在定金比例设置上,北京为1%,上海、深圳为3%,广州为5%,不同的比例设置兼顾了不同城市的房价水平和市场交易特征。孙红梅表示,深圳的现房销售,通过土地端引导稳步推进,3%的定金比例与上海持平,比北京1%更灵活,较广州5%更审慎,兼顾企业销售与购房者资金安全。
在历史遗留项目的处理上,不同城市也采取了适配自身情况的处理方式。李宇嘉指出,针对历史遗留项目,北京、广州、天津口径一致,按在途项目执行旧预售政策;深圳类比上海,“由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后续配套口径有待明确。深圳的历史遗留项目,主要是三旧改造项目,本身周期长、成本高、资金平衡难,加上融资区商品房项目容积率高、产品竞争力弱,这类项目大概率会按照在途项目来执行。孙红梅表示,深圳新政颗粒度比京沪更精细,单独为城市更新存量项目开辟政策通道,适配深圳存量供地占比高的特征,既锁定长期改革方向,也避免短期供应过快收缩对市场造成扰动。

在分期开发相关安排上,不同城市的差异也较为明显。广州的政策支持项目分期分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工程报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后续武汉和杭州也延续了类似的支持政策,武汉明确支持项目按最小单元分批竣工备案,商品住房项目开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规划方案时应拟定分期分区域开发计划,项目可按划定的最小单元依次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杭州基本延续了武汉的政策,同时增加了分期开发要先建设公配设施的要求。而深圳的细则中并未提及相关的分期分栋办理各类手续的内容,整体坚持了相对严格的执行姿态。业内人士指出,北上深整体政策执行尺度偏严,广州相对宽松,一线之外的城市中武汉政策尺度最为宽松,最小单元分批、保函置换监管资金等安排,都是在中央政策之下做到了尺度的最大化,天津政策则相对严格,没有设置分期分批相关安排。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天津、杭州7个城市公布了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的落地细则,整体政策导向高度统一,均以提高预售门槛、推进现房销售为核心方向,同时结合各自城市的市场特征设置了差异化的弹性执行条款,推动商品房销售制度变革平稳落地。业内专家指出,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将对当前房地产市场预期修复形成有力支撑,同时也为楼市的平稳运行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
(编辑:姜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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