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新规强化汽车研发测试验证

四部门出新规强化汽车研发测试验证

财π新闻 10月10日,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划定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的安全红线,直指部分车企将未充分验证的产品直接推向市场、把消费者当作测试对象的行业乱象,从产品准入环节强化研发测试验证要求,保障汽车产品的安全环保性能。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制动系统、全隐藏式门把手、“零重力”座椅、电吸门、语音交互、手势交互、异形方向盘、辅助驾驶等与用户日常用车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和设计全部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对各类创新功能的测试验证标准作出了清晰明确的约束,从源头防范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消费市场。

准入规则全面升级 2027年起执行新申报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明确的时间节点,自2027年1月1日起,所有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车型,车企都需要增填相关创新设计的技术参数,同时提交完整的安全环保评估验证材料。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测试验证、测试验证不充分或是提供虚假验证材料的产品,工信部将不予公告,直接阻断这类产品的入市通道。

此次新规在原有汽车产品技术参数基础上新增了51项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其中前41项参数针对产品创新设计,后10项参数专门针对产品研发测试验证,实现了从创新设计细节到测试验证全流程的参数化监管,让每一项创新功能的验证情况都可追溯、可核查。

征求意见稿同时首次将规范营销宣传活动纳入汽车产品准入管理环节,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真实客观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如实宣传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等情况,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相关功能。

测试验证标准细化 关键环节明确硬性指标

随通知一同发布的附件《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对车企申报新产品准入时需要提交的实车实测验证材料作出了具体划分,要求覆盖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多个核心维度,所有验证材料都需要作为产品技术功能的情况说明一并提交。

针对车身、车架、悬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关键结构件,新规明确要求必须完成循环载荷作用下的疲劳寿命验证,以及极限工况下的力学性能验证,同时还要覆盖线束、后处理装置等涉及安全、环保和整车可靠性的关键配置的测试验证。整车可靠性验证里程不得低于3万公里,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验证需要涵盖整车在强化坏路、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山路等典型道路下,承受多应力载荷条件时的可靠性、耐久性验证内容。

在环境适应性方面,新规要求验证周期应不少于1年,且包含从高寒到高温再到高寒的“两冬一夏”完整试验次序,测试车辆需为多辆,完整覆盖整个验证周期,确保覆盖车辆所有关键配置。企业可采用反季节试验、室内环境舱模拟试验等替代方式,但必须确保其验证效能不低于实际道路测试,针对多因素耦合的综合环境难以等效替代的,必须进行实际道路测试,从制度层面杜绝部分车企靠压缩测试周期快速推出“速成车”的操作空间。

针对消费者日常接触较多的创新设计,新规也作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要求,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要求车门把手必须充分验证极端环境中的功能稳定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可操作性,具备机械冗余设计和手部操作空间;电吸门应具备防夹功能;灯光、雨刮、除霜除雾等涉及关键驾驶安全的功能采用虚拟操纵件时,应同时具备实体操纵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允许非驾驶人通过语音等新型交互方式直接操控相关关键驾驶安全功能;行车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座椅放倒成床及升顶座舱等功能;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所有涉及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功能、异形方向盘、中控娱乐屏的车型,除满足相关强制性国标要求外,还需要进行充分的评估验证,保障碰撞等场景下的使用安全。

行业监管逻辑转变 多方解读新规导向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李颜伟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监管重点从“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前移到“研发是否充分验证”,串联起研发阶段的风险识别、申报公告时的验证材料提交以及量产后的一致性检查三个环节,相比仅核查最终合格报告的监管模式,更接近汽车安全问题的实际成因。他指出,新规要求的自建实验室、进货检验和长期留存资料都会增加企业的固定投入,验证体系完善的大型车企受影响较小,依靠快速迭代的新品牌将面临较大压力,此前部分车企“先上车、再靠OTA补”的做法也将受到明显限制。

李颜伟同时建议,车企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当说明载荷来源、设计边界、安全裕度、失效后果及实测数据和仿真结果的对应关系,方便审查和事后调查有据可查。他特别提到,GB/T 47315标准提供了道路模拟台架试验方法,但不能替代每个部件的风险识别和合格判定,车企不能直接以标准方法替代自身针对产品特性开展的专项验证工作。

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分析认为,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产品创新是被允许的,但相关功能和技术必须经过完整、充分的验证,车企今后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强产品测试和验证,在公告申报、产品准入申报时提交相关材料,有足够的时间、有足够的把握,才能真正将创新应用到产品中。他表示,这些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创新设计虽然属于行业内的新尝试,但如果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就需要提出相对具体的约束要求,创新是为了服务消费者,不能利用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忽视安全底线。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负责人崔东树表示,《征求意见稿》的落地,将监管逻辑由“满足国标即可”升级为“研发充分验证方可准入”,直击速成造车痛点,新规针对制动操纵件、门把手、大角度座椅等创新设计要求前置风险评估,强制结构可靠性、极端工况失效验证,验证不足不予公告,直面大自重MPV这类车型原有标准空白问题,倒逼车企审慎设定关键结构件极限载荷。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发文对此次举措坚决支持,并倡议全行业企业深刻落实政策导向,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守安全底线,规范创新设计,摒弃重形式、轻安全的非理性创新模式,将安全评估前置到产品创新全流程;二是完善研发测试验证体系,强化车辆综合可靠性、复杂环境适应性等全场景试验验证,补齐研发验证短板;三是坚守质量初心,以充分的测试验证保障产品安全可靠,实现技术创新与安全管控协同发展。

(编辑:徐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