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裁定扩大对华镀锌钢板反倾销税征收范围

泰国裁定扩大对华镀锌钢板反倾销税征收范围

财π新闻 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于2026年10月5日正式发布公告,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作出反规避终裁,明确将现行反倾销措施的征税范围扩大至热浸镀锌铝镁合金冷轧钢板卷,同时对10家中国生产商以到岸价为基准征收区间为4.75%至37.54%的反倾销税。本次终裁结果明确了不同企业对应的差异化税率标准,相关措施的落地将直接影响中泰两国相关钢铁产品的贸易流通格局。

终裁具体征税标准与执行安排

本次终裁划定的10家中国生产商中,仅天津轧一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适用4.75%的反倾销税率,其余9家企业及各自关联企业均统一适用37.54%的最高税率。其中霸州市捷润实业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兆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江苏刚正薄板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乾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冠县仁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唐山东钢金属板材制造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河北美富淦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归入37.54%税率的征收范围。

本次反规避措施的生效时间被明确追溯至2025年10月28日,其整体有效期将与现行针对热镀锌冷轧板卷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保持完全一致,不存在单独设置的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在原有反倾销措施剩余的执行周期内,新增纳入征税范围的热浸镀锌铝镁合金冷轧钢板卷将全程按照本次终裁确定的税率标准执行,相关产品对泰出口的成本将直接对应提升。

案件全流程时间线梳理

本次反规避终裁并非独立发起的贸易调查,而是此前泰国对华热镀锌冷轧板卷反倾销系列案件的延伸环节。追溯案件历史脉络,泰国最早于2020年2月正式对华热镀锌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程序后,于2021年9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相关中国产品征收0%至37.54%区间的反倾销税,该措施的落地构成了后续所有相关调查的基础框架。

在原有反倾销措施执行数年之后,泰国国内相关产业提出申请,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的规避行为开展调查。2025年10月27日,泰国正式对该案发起反规避调查,核心审查方向为确认涉案产品是否经由轻微改变形态的方式出口至泰国,以此规避已经生效的反倾销措施。本次调查仅用时不到一年便完成全部审查程序,最终于2026年10月5日正式发布终裁公告,完成了从立案到终裁的全流程闭环。

在本次反规避调查推进的同期,泰国方面还于2026年9月3日由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应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该次日落复审调查的涉案产品对应多个细分泰国海关编码,调查期间原有反倾销措施将持续保持有效,相关程序自2026年9月9日起正式生效,整体调查期限不超过1年,利益相关方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对应的证据材料。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范围明确

本次反规避终裁覆盖的热浸镀锌铝镁合金冷轧钢板卷,对应明确的泰国海关编码范围,具体包括7210.49.14.081、7210.49.14.082、7210.49.14.083等多个细分税号,与此前原审反倾销调查覆盖的热镀锌冷轧板卷税号形成互补,进一步扩大了泰国对华镀锌类冷轧钢板产品的征税覆盖范围。

此前原审反倾销调查阶段划定的涉案产品海关编码,覆盖了7210.4912系列、7210.4913系列、7210.4919系列等多个大类下的数十个细分税号,而本次反规避调查新增的税号与原审税号大部分并不重合,仅少数通用税号存在重叠情况,这也意味着本次扩围征税将覆盖此前未被纳入反倾销范围的热浸镀锌铝镁合金类产品,进一步收紧了相关产品对泰出口的政策空间。

相关市场影响分析

据生意社发布的相关评析内容,本次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及扩围的热浸镀锌铝镁合金冷轧钢板卷征收4.75%至37.54%的反倾销税,将直接压制我国镀锌板类产品对泰出口的规模,原本计划销往泰国的部分货源将回流至国内市场,加大国内镀锌板产品的供应压力,对其现货价格形成一般利空影响。

相关市场监测机构给出的镀锌板多空评分为-1,这一评分也直观体现出本次反规避终裁落地后,国内镀锌板市场面临的短期供需格局变化。随着部分出口货源转向国内市场流通,国内相关生产企业的库存压力将有所上升,市场交易的议价逻辑也将随之出现对应调整,相关产品的流通节奏和价格走势将受到后续市场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

(编辑:姜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