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锐评:让看不见拳头的黑恶也无处遁形

公安部近日公布8起新型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折射出一个鲜明变化:黑恶犯罪正从拳脚棍棒的“硬暴力”,转向电话骚扰、短信轰炸、恶意投诉、负面炒作、制造纠纷等“软暴力”。它们披着“维权”“监督”“劳务纠纷”“消费索赔”的外衣,内里却是有组织犯罪牟利。形态在变,犯罪的本质没有变,法治标尺也不能变。

浙江郭某浩等人故意在餐食中放入头发、石头等异物,胁迫商家赔钱;内蒙古李某明等人假冒“记者”,以企业存在污染为由频繁举报、发帖炒作,迫使50余家单位和个人“花钱消灾”;广东韦某等人通过招工平台招募工人,故意挑起事端、消极怠工,被清退后索要“误工费”“车路费”,遭拒便阻挠施工。这些案件里,没有明晃晃的凶器,却有步步紧逼的胁迫。

有人误以为,没见血、没伤疤,就不算黑恶。事实并非如此。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认定“软暴力”的“两个足以”:足以使人产生恐惧、恐慌并形成心理强制,或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就可依法认定。反有组织犯罪法也明确,利用网络实施、符合有组织犯罪特征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手段可以“换马甲”,性质不会因此改变。

更值得警惕的是,新型黑恶犯罪正在“跨圈”“结网”。组织靠群聊,施压靠平台,分赃靠转账;前端有网红账号引流,中间有“法务”谈判,后端有水军炒作,再牵出催收、检测送检、恶意投诉等灰产链条。受害的不只是单个商家、单个债务人,更是正常营商环境:合规企业怕差评不敢发声,普通劳动者怕骚扰不敢维权,平台投诉通道被灰产当成催收工具。

治理这类犯罪,必须穿透伪装、直击本质。不能“抓个发帖的就算结案”,而要深挖组织者、出资人、账号矩阵、通信录骚扰链和资金结算链;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行为精准定罪,同时通过没收、追缴、冻结等方式“打财断血”。要分清“真瑕疵”和“碰瓷式索赔”;对高频恶意举报、批量负面账号建立预警模型,做到异常投诉可识别、炒作可溯源、删帖索财可留证。行刑衔接更要精准:该调解的调解,该处罚的处罚,该定罪就定罪,既不能把黑恶降格为普通投诉,也不能把正常维权硬扣成涉黑涉恶。

对企业和个人而言,遇到电话轰炸、差评威胁、删帖索财等情形,不要私了、不要转账。应保留通话录音、聊天截图、发帖链接等证据,及时报警,或通过12337等渠道举报。

黑恶犯罪形态会变,但法治底线不会退。只有常态化打击、全链条治理、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才能让“软暴力”折在“硬法网”里,让“假维权”变不成“真黑产”。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