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缩短分拆上市暂止期至一年

港交所拟缩短分拆上市暂止期至一年

财π新闻 据中国基金报2026年9月21日报道,港交所于9月21日发布第二阶段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文件,建议将母公司上市后不可提交分拆上市申请的暂止期由三年缩短至一年,简化分拆监管程序,为符合资格的发行人引入自行评估机制,相关调整有助于企业更灵活地应对上市后的业务发展、战略调整及融资需要。本次咨询期为期10周,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各项建议聚焦发行人上市后进行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联交易及分拆上市交易时须遵守的规定,在赋予上市发行人更高操作灵活度的同时,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要求和强化董事会问责机制,维持对投资者的合理保障。

分拆上市相关监管优化细节明确

本次咨询文件针对分拆上市环节提出多项具体调整建议,除了将暂止期从三年缩短至一年之外,还明确了自行评估机制的适用标准。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无需事先取得联交所批准即可自行判断分拆项目的合规性,这类低风险分拆个案的认定标准包括发行人市值不低于100亿港元、收益不低于10亿港元,且分拆完成后余下业务的收益及总资产在发行人集团中的占比超过50%。港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安排能够大幅提高企业规划分拆交易时的时间确定性,同时交易所仍保留对相关分拆项目的监督权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咨询文件同时建议取消分拆上市中原有的母公司股东保证配额要求,删除母公司股东必须获得分拆公司股份的相关权利条款。港交所方面解释,原有保证配额规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流程较为复杂,且未必能为股东带来实质利益,尤其是当分拆公司选择在香港以外的市场上市时,相关权益落地的难度更高。此外,文件还为分拆上市引入了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升相关交易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充分掌握分拆项目的核心信息,作出知情的投资决策。

在分拆上市的核心原则层面,相关规则仍明确要求母公司在完成分拆后必须保留实质主营业务,不能在分拆后转变为纯控股壳公司,防止市场出现单纯的资产拆分套利行为。这一约束条件与《第15项应用指引》的核心原则保持一致,避免出现一项业务同时支持两个上市公司的情况,从根源上防范壳股形成的潜在风险。

港股市场分拆上市实践持续升温

随着分拆上市相关政策迎来松绑,港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案例愈发频繁,操作路径也日趋多元化。今年以来,港股市场已经出现三类较为成熟的分拆模式,不同模式适配不同企业的发展需求,能够帮助被拆分资产进入独立的估值坐标系,实现业务价值的重估,让原本在集团合并报表中被覆盖的细分业务价值得到充分展现。

第一类是全球发售的IPO模式,这也是今年较早出现的一批分拆项目普遍选择的路径。1月2日百度集团披露旗下昆仑芯以保密形式提交A1上市申请,正式拉开了今年港股分拆上市的序幕;1月5日舜宇光学分拆车载光学板块舜宇智行启动独立上市流程;1月9日先声药业递交抗肿瘤创新药平台先声再明的上市申请;3月27日兖矿能源公布拟分拆物泊科技登陆港股主板的计划。上述四家公司的分拆上市主体均将在港股市场公开募集资金,母公司在分拆完成后仍保持控股股东地位,既为子公司争取到独立的融资渠道,也保留了集团对核心业务板块的控制权。

第二类是实物分派叠加老股出售与新股发行的全球发售模式,8月31日信义玻璃宣布分拆信义汽车玻璃上市,就采用了这一操作路径。根据相关安排,母公司信义玻璃将直接出售其持有的部分信义汽车玻璃股份,同时分拆后的子公司将同步发行新股份,通过老股转让与新股发行结合的方式完成上市流程,兼顾了原有股东的权益安排和新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

第三类是实物分派结合介绍上市模式,5月20日香港中旅发布公告,计划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拆中旅港澳文旅控股有限公司,并以介绍方式在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这类模式不需要分拆主体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将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份以实物分派的方式分配给现有股东,让子公司直接获得上市地位,适合已经具备稳定现金流、暂时没有大额融资需求的成熟业务板块。

年内多领域分拆项目密集推进

除了上述三类典型模式的代表性项目之外,今年还有多个不同行业的港股上市公司推进分拆上市相关工作,覆盖智慧物流、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多个热门赛道。6月期间,美的集团分拆安得智联、复星医药分拆复星安特金、浙江医药分拆新码生物等项目均已正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相关细分业务分别对应智慧供应链服务、疫苗研发生产、生物创新药等不同的产业方向,体现出港股市场分拆上市的行业覆盖广度正在不断拓展。

进入9月,金斯瑞生物科技也正式推进了旗下蓬勃生物的独立上市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了港股生物医药领域的分拆项目储备。从整体市场趋势来看,分拆上市已经成为港股上市集团梳理内部资产结构、释放细分板块独立价值的重要手段,不少大型综合集团通过分拆操作,将原本处于孵化阶段的高成长业务板块推向资本市场,获得独立的资本运作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通过分拆上市释放资产价值的过程中,仍需要重点关注三方面核心问题。第一是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分拆完成后母公司与新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需要保持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相关监管规则,避免出现利益输送的情况。第二是估值的合理性,分拆后的子公司需要建立独立的估值逻辑,不能过度依赖母公司的品牌背书,要向市场清晰展现自身的业务成长空间。第三是长期盈利质量的稳定性,分拆后的独立主体需要搭建完整的运营体系,逐步培育自身的持续盈利能力,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曲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