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高校资助确应有边界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的一条规定引发网友热议: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实际上,将吸烟等行为纳入学费减免资格审核,并非川大新规,也并非某所高校的独有做法。早在2016年,川大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提及,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办法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等高校,均将吸烟、酗酒、赌博等行为视作否决条件。

  对此,有观点表示坚决支持。吸烟有害健康是不争的事实,高校控烟,保护的是每一位师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环境的整体清新。对学生用资助其上学的钱吸烟熟视无睹,岂非变相纵容校园烟雾缭绕?而学费减免政策设立的目的,也是为家庭困难学生兜底,不让学生因家庭变故、经济窘迫被迫辍学。育人帮扶的初衷在前,高校如果无视学生吸烟等不良嗜好,等于把好钢浪费在钝刀上。

  不过,也有人认为,取消“吸烟大学生”学费减免,就是认为贫困生没资格吸烟,存在歧视之嫌。困难生认定的核心,应当是客观经济条件,如家庭收入、负债、医疗负担等,而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属于主观消费选择,两者不可直接挂钩。“难道贫困大学生就不配吸烟”的观点,显然跑偏了。

  无论怎样看,吸烟都绝非生活刚需。受资助求学,目的是为家庭减负,一分一厘都理应用于教育必要开支。一边享受着政策帮扶,一边拿着资助“享受”不良嗜好,让公共资金为陋习埋单,这不仅于理不合,对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而言,也造成极大不公。

  当然,对于一些有不良嗜好的困难学生,学校应注重引导而非简单地标签化对待。比如,可通过健康干预、心理疏导等方式,日常化地帮助学生改变习惯,同时保持资助审核的透明与公正,确保有限的帮扶资源能精准流向最需要的群体,助其自立自强。

  明确守住助学资金的使用边界,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不仅是对学校资金的负责,更是对学生的负责。通过明确政策,把规矩立在前面,引导学生摒弃不良嗜好,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才不会与高校“资助育人”的初衷相悖。

  另一点值得思考的是,一项早已有之的高校规定,为何在今天冲上热搜、引发热议?这个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社会对于公共资源分配公平的关切。

  人们关注的,从来不是个体选择,而是如何确保帮扶资源精准落到真正有困难、懂得珍惜的群体身上,避免善意被挥霍和消耗。个人选择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必须建立在遵守道德、法律等社会规则的前提下。此前,舆论热议“低保家庭女孩看演唱会”事件,亦是如此。正如有评论指出,“事件的本质,从来不是普通人有无追逐热爱的权利,而是自由永远需要责任兜底。”

  实际上,近年来,高校资助育人的方式方法在不断创新,除学生申报、递交材料,学校评议认定外,还推进了更多“隐形资助”。例如,对没有申请助学项目的学生,有高校借助数据核查,一旦发现学生长期在食堂就餐,消费额却异常偏低,补助金就会悄悄打进学生饭卡。在大数据时代,类似的精准暖心帮扶可以更多,高校可借助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运用,让帮困资金精确落地。(林静)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