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智能驾驶纠纷裁判规则 明确辅助驾驶刑责认定标准
霍婷婷 2026-09-09 00:23
财π新闻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首个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针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相关纠纷,明确了一系列清晰可执行的裁判标准,为相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划定了明确边界。随着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技术在民用汽车领域的快速普及,相关事故的责任认定问题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边界模糊、追责路径不清晰等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亟待统一裁判标准的重点领域,此次发布的意见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需求,对涉智能驾驶相关的刑事、民事责任认定规则作出了系统性的明确规范。
在刑事责任认定层面,意见首先明确了车载辅助驾驶系统的法律定位,清晰指出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驾驶行为,对应的全部驾驶安全责任都应当由驾驶人自行承担,这一规则从根本上厘清了辅助驾驶场景下的驾驶主体归属,从法律层面否定了任何将辅助驾驶系统视为独立驾驶主体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两类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第一类是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进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直接针对实践中部分驾驶人私自加装各类配件干扰辅助驾驶系统正常监测,实现长时间脱手、脱离驾驶操作的危险行为,从刑事追责层面划定了行为红线。第二类是驾驶人在醉酒状态下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的情形,该行为的存在不会对相关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任何影响,驾驶人不能以事故发生时辅助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为由,主张免除或减轻自身应当承担的危险驾驶相关刑事责任,这一规则彻底封堵了部分驾驶人试图以开启辅助驾驶功能为借口,规避醉驾相关法律责任的漏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标准在辅助驾驶场景下保持统一。
在民事责任承担的规则设计上,意见同样作出了体系化的明确安排,所有自动驾驶汽车或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都应当严格依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则明确了智能驾驶汽车发生事故后的基础法律适用框架,没有脱离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律体系单独创设全新规则,保障了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针对事故完全由车辆存在的产品缺陷所导致的情形,意见明确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车辆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对此类诉讼请求将依法予以支持,这一规定与现行产品责任法律规范完全衔接,保障了事故受害人在因车辆本身缺陷遭受损害时,能够直接向车辆生产端和销售端主张合法权益,无需额外设置不合理的维权门槛。针对实践中占比极高的混合过错情形,也就是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最终的同一损害结果是由车辆缺陷与驾驶人的过错行为相互结合共同导致的,意见明确规定驾驶人和车辆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按份责任,当事人如果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同时请求驾驶人和车辆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这一规则直接破解了此前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维权时,驾驶人和车企互相推诿、互相甩锅的现实难题,为受害人依法主张权益提供了清晰的诉讼路径。
针对长期以来智能汽车消费领域广受诟病的车企虚假宣传问题,意见也作出了专门的针对性规定,明确车辆生产者、销售者如果对汽车的自动化等级、智能程度、性能、用途等内容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相关宣传行为直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请求其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消费者提出的此类诉讼请求将依法予以支持。这一规则从民事裁判层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支撑,针对部分车企刻意将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宣传为具备高阶自动驾驶能力,误导消费者放松驾驶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义务,甚至直接诱导消费者在驾驶过程中脱手、分心的不当经营行为,划定了清晰的民事责任边界。与此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也拟对这类夸大宣传行为作出专门规制,形成民事司法规则与行政立法规范相互衔接的治理体系,从不同维度共同规范智能汽车生产销售环节的宣传行为,引导车企在宣传过程中严格遵循客观真实的基本原则,不得通过夸大智能驾驶能力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为了从程序层面保障所有相关责任认定规则能够在司法实践中顺利落地,意见专门设置了事故查明的相关配套规则,明确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事故的真实原因,可以要求车辆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运营者等实际掌握相关数据的控制方,在必要的范围内提供真实、完整的自动驾驶、辅助驾驶事件记录等所有能够用于查明案件事实所需的数据。这一规则直接回应了智能驾驶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事故相关核心数据几乎全部由车企等主体掌握,受害人一方普遍存在举证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要求掌握数据的一方在合理范围内提交相关证据,既保障了案件事实能够得到准确高效的查明,也避免了数据提交范围被不当扩大,对相关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整套规则体系的出台,为涉人工智能尤其是涉智能驾驶相关纠纷的审理提供了统一的裁判标尺,既为事故受害人依法维权打通了清晰的路径,也为智能驾驶相关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划定了明确的行为边界,实现了技术创新发展与合法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
(编辑:曹凤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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