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游泳场所易致腺病毒聚集感染及科学防范指南
刘璐 2026-08-23 10:10
财π新闻 腺病毒是一种无包膜双链DNA病毒,具备耐酸、耐低温的特性,对酒精免疫,常规含氯消毒剂难以将其彻底杀灭,在水体和物体表面可存活数天至数周。该病毒可侵袭人体的呼吸道、眼结膜、胃肠道及泌尿道,在夏秋季时节,极易在泳池环境中引发聚集性感染。
腺病毒的主要传播渠道包含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粪口传播以及被污染的水体传播。在游泳过程中,出现呛水、误吞池水的情况,或是池水溅入眼、鼻、口部位,都有可能导致人体感染腺病毒,进而引发俗称“泳池热”的咽结膜热。泳池水体余氯不达标、场内人员超员、池水换水频次不足,是诱发腺病毒聚集性感染的三大高危因素。
人体感染腺病毒之后,潜伏期一般为3至7天,发病后的典型症状包括突发39至40摄氏度的持续高热、咽痛、扁桃体红肿,以及单侧或双侧眼结膜充血发红。在各类症状当中,眼睛发红是腺病毒感染区别于普通感冒的重要特征,除此之外,部分患者还会伴随出现咳嗽、腹泻、呕吐等相关表现。
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研发出针对腺病毒的特效抗病毒药物,也没有可供普通人群广泛使用的预防性疫苗,抗生素类药物对腺病毒完全无效。在临床诊疗环节,针对腺病毒感染的干预方式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免疫功能处于正常状态的人群感染后,病情大多呈自限性发展,一般在1周左右就会逐渐康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婴幼儿等自身免疫力相对低下的人群,感染腺病毒之后,需要高度警惕重症肺炎等相关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针对腺病毒感染的日常预防工作,首先要在游泳场所的选择上做好把关,优先挑选水质合规且定期开展消杀作业的正规游泳馆,坚决避免前往没有任何消毒处理措施的野外水域开展涉水活动。进入泳池游泳时,需要佩戴贴合度良好的泳镜,个人使用的毛巾、泳具等物品要自备,绝对不与他人共用,游泳过程中要时刻留意自身状态,尽可能避免出现呛水和吞咽池水的情况。完成游泳离开泳池之后,应当立刻使用流动的清水对全身进行冲淋,同时仔细清洗眼、口、鼻等部位,游泳结束后的数天时间里,要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态的变化,一旦出现持续高热等异常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避免延误诊疗时机。
腺病毒在自然界中分布范围十分广泛,可引发人体呼吸道、眼部、消化道等多个系统的感染,它之所以和游泳场景关联度极高,核心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传播途径高度匹配,腺病毒可通过飞沫、接触以及被污染的水体完成传播,一旦泳池消毒环节存在疏漏,含有病毒的唾液、粪便等污染物进入水体后,病毒就能够通过眼部或者口鼻部位的黏膜侵入人体,直接引发咽结膜热,也就是大众熟知的“泳池热”,表现为高烧、咽痛、眼红等典型症状。第二是病毒自身的抵抗力较强,腺病毒对消毒剂的耐受能力远超普通细菌,部分腺病毒毒株可在物体表面存活很长时间,泳池当中使用的常规浓度氯消毒剂,很多时候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其完全杀灭,给病毒的留存和传播留下了空间。
腺病毒感染的具体症状会因为感染的型别不同存在一定差异,除了已经明确的典型表现之外,部分患者还可能出现非特异性的伴随症状,比如呕吐、皮疹等。腺病毒引发的咽结膜热存在十分明确的典型三联征,也就是高烧、咽痛、眼红,这类症状在夏季泳池传播的病例当中出现概率极高,能够帮助人们快速初步判断自身感染情况。腺病毒对全年龄段的人群都存在致病性,但有几类人群的感染风险相对更高,第一类是儿童,特别是6个月至5岁的婴幼儿,这一群体的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感染腺病毒的发病率处于较高水平。第二类是免疫力相对较弱的人群,包括患有各类基础疾病的成人、长期处于疲劳状态或者精神压力较大的人群。第三类是频繁出入游泳馆、学校、夏令营、托幼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群,这类场所人员流动量大,空间相对密闭,很容易出现腺病毒的聚集性传播。
针对腺病毒感染的对症支持治疗,在临床实操环节包含多个具体方向,首先是发热症状的控制,患者出现高烧情况时,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布洛芬或者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药物,用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体重计算对应剂量,避免出现用药不当的问题。其次是充分补液,感染期间要注意多喝温水,也可适当补充口服补液盐,避免身体出现脱水情况。同时患者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帮助自身免疫系统充分发挥作用,加快身体恢复的速度。感染期间还要注意保持所处室内的空气流通,做好日常通风工作,避免在家庭内部或者居住环境中出现交叉感染的情况。需要再次明确的是,抗生素类药物对腺病毒没有任何作用,绝对不能在没有专业人员指导的情况下自行使用抗生素进行干预,如果自身症状持续加重或者长时间没有消退迹象,必须第一时间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在日常挑选游泳场所的过程中,除了确认水质合规、定期消杀之外,还可以通过多个细节进一步判断泳池的卫生管理水平。首先可以查看游泳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以及每日的日常水质检测结果,确认相关资质齐全。其次可以通过视觉观察池水状态,水质优良的泳池,池水应当呈现出明亮的浅蓝色,池底没有任何沉淀物,水面产生的泡沫消散时间在15秒以内,这一细节能够侧面反映出池水的更换频次处于正常水平,水体整体较为干净。还可以贴近水面闻一下池水周边的气味,如果只能闻到淡淡的氯气味道,说明池水的余氯含量处于合格区间,如果能闻到十分刺鼻的氯胺气味,反而说明池水中的各类杂质较多,水质状态较差。除此之外,还可以留意泳池底部或者泳池周边的出水口,如果出水口有源源不断的水体进出,说明该泳池的水循环消毒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水体更新和消毒的保障程度更高。
腺病毒在不同温度环境下的存活时长存在明显差异,在室温环境下它可以存活约10天,在4摄氏度的环境中存活时间可达数月,即便处于56摄氏度的条件下,也需要持续加热30分钟才能够将其彻底灭活。腺病毒对普通酒精等常用消毒剂并不敏感,想要实现有效消杀,需要使用达到对应浓度标准的含氯消毒剂,或者通过紫外线照射的方式完成消杀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的明确规定,人工游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应当维持在0.3至1.0毫克每升的区间范围内,但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当池水中的游离余氯含量低于0.2毫克每升时,对腺病毒基本没有灭活效果,一旦泳池的余氯含量不达标,或者泳池公共区域的消毒作业不到位,腺病毒依然有可能在相关区域残留,进而引发后续的传播。
腺病毒的传播并不局限于泳池水体本身,泳池岸边的扶手、休息区的座椅、更衣室的各类公共设施等,都有可能残留腺病毒,成为病毒传播的载体。规范的消毒作业可以极大程度降低腺病毒的传播概率,但如果消毒作业不及时,或者已经感染腺病毒的人员进入泳池区域,整个场所依然存在一定的病毒传播风险。腺病毒的感染者不仅包括已经出现明显症状的显性感染者,还包括没有任何外在表现的无症状隐性感染者,这两类人群都可以作为腺病毒的传染源向外排毒,且在潜伏期末至发病的急性期阶段,传染性处于最强水平。
腺病毒感染引发的眼部相关症状,是该类感染的常见表现之一,可引发流行性角膜结膜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咽结膜热等多种眼部疾病,这类眼部感染传染性极强,部分患者会出现眼部充血严重、眼痛、流泪、异物感、畏光等症状,眼部会产生黏液性或者水性的分泌物,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甚至可能出现视力受影响的情况,病毒侵袭到角膜部位,还有的患者会出现耳前淋巴结肿大,甚至结膜出血的表现。腺病毒引发的角结膜炎本身属于自限性疾病,没有特效的抗病毒药物,针对部分病情严重的病例,临床可能会使用激素进行干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腺病毒引发的流行性角结膜炎,和细菌性结膜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的症状存在不少相似之处,普通人群很难自行准确鉴别,出现相关症状后要前往专业医疗机构确诊治疗,绝对不能擅自购买使用各类眼药水,避免延误病情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
腺病毒感染之后的家庭护理环节,有三项核心要点需要严格落实。第一是做好退烧补水工作,严格按照医嘱使用布洛芬或者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药物,采取少量多次的方式为患者补充温水或者口服补液盐,如果患者连续6至8小时没有排尿,或者哭泣时没有眼泪,说明身体已经出现脱水迹象,必须立刻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第二是做好隔离消杀工作,患者使用的毛巾、餐具、玩具等个人物品要做到专人专用,使用普通酒精擦拭无法实现有效消杀,需要使用符合标准的含氯消毒液,比如常见的84类消毒液,对相关物品进行浸泡或者擦拭消毒。第三是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状态,一旦出现高热超过72小时不退、呼吸急促、精神萎靡甚至惊厥、呕吐不止、尿量大幅减少且眼窝凹陷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接受诊疗。
在日常参与游泳活动的过程中,除了佩戴贴合良好的泳镜、自备个人泳具之外,还要注意避开泳池的人流高峰时段,不要带2岁以下的婴幼儿前往公共戏水区,自身存在皮肤伤口的情况下不要下水游泳,避免病毒通过皮肤的微小创口侵入人体。游泳结束上岸之后,要按照规范流程完成清洁工作,依次完成漱口、冲洗鼻腔、使用沐浴露对全身进行搓洗、更换干净干爽衣物的步骤,不要长时间穿着潮湿的泳衣在泳池周边逗留,尽可能切断所有可能的病毒接触渠道,全方位降低腺病毒的感染风险。
(编辑:吴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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