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翟双德建行舟山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财π快讯 8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正式印发编号为舟金复〔2026〕34号的行政许可批复文件,针对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此前提交的建浙报〔2026〕123号请示文件作出明确答复,核准翟双德建设银行舟山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需督促翟双德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各项监管规定,自本次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当日起的3个月内,安排其前往建设银行舟山分行到任履职,同时要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报送翟双德的实际到任情况。如果翟双德未在上述明确规定的3个月期限内完成到任,本次印发的批复文件将自动失去效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将按规定流程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注销手续。

除此之外,批复文件还明确要求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要持续督促翟双德主动学习并熟练掌握各类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全面熟悉自身岗位对应的各项工作职责,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次行政许可批复的作出,严格按照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全部审核环节,相关程序均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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