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金融监管部门核准郑家辉恒丰银行漳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财π快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于2026年8月13日发布编号为漳金监复〔2026〕54号的行政批复,正式核准郑家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批复针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前提交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关于核准郑家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恒银榕报〔2026〕29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作出,经监管部门依规审核后予以印发。

根据批复明确要求,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需督促已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郑家辉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各项监管规定,自本次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当日起3个月内前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到任履职,同时要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向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报送人员到任的相关情况。如果相关人员未在上述规定的3个月期限内完成到任,本次发布的任职资格批复将自动失效,由作出该行政许可决定的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批复同时明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还需持续督促郑家辉主动学习并熟练掌握经济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全面熟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行长岗位的各项法定职责,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开展各项工作。本次行政许可批复的发布,标志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相关监管程序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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