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不可过度噱头化

  《现代汉语词典》对“噱头”一词列有三重释义:引人发笑的话或举动、花招、滑稽好笑。互联网产业革命催生了全新的传媒生态,网络传媒迅猛发展,数据与信息呈爆炸式增长。受众在海量信息中筛选内容时,天然倾向于点击与自身兴趣相关的信息——“噱头标题”由此应运而生。

  噱头新闻标题,本质上是对新闻内容的一种偏离。这种偏离,既有正偏离,也有负偏离。运用噱头标题并不必然破坏新闻的真实性,关键在于尺度。反问、设问、讽刺、幽默等修辞手法的恰当运用,确实能够增强新闻的吸引力,提升可读性,扩大传播效能。但噱头一旦失度,便滑向负偏离。故弄玄虚、虚张声势、以低俗暴力字眼刺激感官——这些手法制造的负偏离,其危害远不止于单篇报道。

  新闻事件报道之后,评论紧随其后,承担着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职责。新闻评论本应坚持多元、理性的品格,若为标新立异而过度噱头化,不仅污染新闻传播的整体生态,更会使主流声音、理性声音被淹没。

  新闻评论过度噱头化的成因,可归结为三个层面:把关失守。部分新闻单位编辑部审核不严,甚至隐性倡导噱头化,内部风气趋向唯流量论。这是新闻评论过度噱头化的重要制度性根源;素养缺失。部分评论员职业素养不足,行文情绪化、感性化,观点缺乏理性支撑;传播放大。噱头化评论天然具备吸引眼球的属性。尤其是自媒体时代,“人人皆是传播者”与网民媒介素养参差不齐的现实,使噱头化评论传播速度极快、范围极广。加之部分社交平台管理缺位,哗众取宠者愈发肆无忌惮。

  数据滥用与感性泛滥是噱头化的两种典型表现。撰写新闻评论,为求逻辑严谨、论证有力,引用数据本属必要。然而,若过度依赖数据、随意援引甚至凭空捏造,无论什么议题都强行“挂数据”,无法确保其准确性,便构成了评论噱头化的又一种形态。同样,新闻评论为发挥引导作用,适度的感性表达在所难免。但若一篇评论通篇充斥情绪化字眼,理性论证让位于煽情渲染,便同样滑入了噱头化的陷阱。

  防止新闻评论过度噱头化,需从三个维度协同发力。

  加强新闻单位管理,从源头治理;禁止与新闻内容不符的标题,禁止以新闻事件的某一细节主导对整体事件的评论,将把关责任落到实处;加强新闻工作者培训,提升专业素养,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呈现真实报道,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论;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压实平台责任。事实上,过度使用噱头的重灾区正是互联网,尤其是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平台,有针对性地完善内容审核机制,是遏制信息过度噱头化的重要举措。

  噱头是把双刃剑。其未来走向,取决于两个关键:一是正偏离的善用,二是负偏离的治理。尺度的把握,归根结底考验的是新闻人的职业良知与专业定力。(蒋新宇)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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