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引证莫再硬凹“第一”

“某某细分赛道销量第一”“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段时间,随着《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落地,这些困扰消费者的广告问题将得到整治。

在商言商,做广告、找卖点,无可厚非。从信息传递,到消费劝服,再到品牌建构,一些专业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自然是免不了一番引证的。然而,广告引证本身是项技术活,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一般人也没有能力较真,这就很容易滋生各种花式套路,一顿操作猛如虎,顾客看了迷糊糊。

这不,一些文案就充分展现了“语言的艺术”。有记者曾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牙膏”关键词,谁承想,有四个品牌、五款产品同时宣称自己是“第一”。“12—18岁防蛀金榜”第一,“抑菌清新口气成人金榜”第一名,“清新口气品牌金榜”第一……似乎限定词加得足够长,赛道分得够细,满地都是“冠军头衔”。《指南》针对这类绝对化用语作出规范,如“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行业小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就难逃“萝卜坑式冠军”之嫌。

广告里的“文字游戏”,也可以在形式上做文章。最典型的就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而且还能衍生出诸多变种。比如,你以为真的“有效抑制99.9%细菌”,实际却是“在实验室条件下,原液作用1分钟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达99.9%”,是不是感觉很熟悉——又是限定词来凑。《指南》提出,“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进行限缩”,着实切中要害。

有道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有的自夸属于“一眼假”,有的稍微锤一锤,因其无法提供引证出处,也会很快露出马脚,但有的藏得很深——有学术文献为凭,有科研成果“背书”,但所谓的“权威认证”,不过是“氪金游戏”,即“先造论文,再去引证”,主打一个“私人订制”。这已不是单纯的虚假宣传,还涉及学术不端,危害更甚,打击难度更大。《指南》针对这种情况,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向同级新闻出版、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细致且务实。

真实、准确、合法,是广告的生命线。《指南》的意义,不在于穷尽列举,而在于明晰规则,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遏制企业的“试探冲动”,提升合规意识,缓解“营销焦虑”,避免“内卷式竞争”加剧。最近还有一则新闻:连真实眼球都没有的AI虚拟人,当然不可能真正佩戴美瞳,却以种草的口吻说,“戴了一天很舒服”。乱象层出不穷、花样翻新,还须釜底抽薪、举一反三。

说一千道一万,品质不行,一切归零。与其在文字游戏上费尽心机,不如深耕产品本身,堂堂正正地闯出自己的赛道。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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