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多年古城墙被“拆旧建新”,如此闹剧何时休?
光明网 2026-08-11 16:40
“太可惜了。”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着500多年历史的山西中阳残存明代城墙,2025年被“拆旧建新”。主导项目的中阳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恢复修缮”狐尾沟门楼段古城墙,是当地民生工程的一部分。拆下来的古城墙地基条石和城墙砖,被“按废弃物倾倒了”。
当地并非不清楚这段古城墙的价值。据披露,项目开工前,中阳县文旅局曾两次给县林业局发函,指出应做好保护。遗憾的是,之前荒草萋萋、古意盎然的古城墙,最终还是被整饬一新的仿古城墙、城门替代,其所承载的文化遗存、历史信息均荡然无存。
真的古城墙地基条石和城墙砖被当成废物清理倒掉,而假的建筑却以“修缮”之名拔地而起,如此“拆旧建新”令人痛惜。为什么在文旅局两次发函提醒的情况下,这段古城墙依然能够被“拆旧建新”?
按说,文物部门已经两次发函,林业局也曾向县文旅局征询意见,然而,不该拆的城墙还是拆了,不该丢弃的条石、城砖还是丢弃了。这一充满讽刺的结果不过是再一次明确,上述意见在决策链条中缺乏刚性约束力。权责不匹配,专业意见就成了摆设。
而从深层逻辑看,“喜新厌旧”也是一些人的不二偏好。在他们看来,与其小心翼翼守着一段残破的老墙,远不如新建一座崭新威武的仿古门楼能彰显政绩。至于说是以“民生工程”的名义,还是以“发展旅游”的名义,都不过是拿来遮挡舆论的说辞罢了。
这实际上也是这些年来多地古建被“拆旧建新”的根源所在。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为了“预留”发展空间,对明明很有价值的文物却不申报,从而导致其难以被纳入更高等次文物单位。这也为后来的大拆大建留下了一个个“后门”和“缺口”。
耐人寻味的是,中阳县古城墙在去年“修缮”完成后,才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台账,完成现场影像拍摄、史料文字梳理等基础建档工作,拆掉一大段才开始建档,这意味着,之前损失掉的已很难留下任何痕迹了。
先民留下的古建筑、老城墙,拆了就不可能再生,也没有办法补救,由此造成的损毁是不可逆的,绝不能再纵容野蛮粗暴的“拆旧建新”了。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斑驳的古城墙、土气的夯土,都是岁月的痕迹,是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任何以“安全隐患”“亮化修缮”为名的“推倒重来”,都是对法律精神和文物价值的粗暴践踏。
地方政府要科学决策,在文物的问题上多一些审慎和戒惧,避免“一言堂”和程序虚置,让专业意见具有真正的约束力。任何涉及文物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事前评估与方案审批,让文物行政部门在“一票否决”中真正发挥作用,而非事后找不到回函。
特别是,不要动辄以民生为筐,胡乱装上一些拆真建假、修旧如新的东西。一座巍然俨然、却毫无历史沧桑感的仿古门楼,不可能替代古城墙承载的厚重记忆。城市更新也好,民生建设也罢,都要秉持精细化的管理理念,摒弃“大拆大建”的粗放模式。
当然,说一千道一万,仅仅轻描淡写的说声“可惜”,并非纠错的正确态度,珍贵的古城墙砖被当作垃圾倾倒,不仅需要反思管理漏洞,更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形成震慑。同时,对现存的其他残段,应立即采取科学的抢救性保护措施,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说到底,只有决策者真正把古城墙当作“宝贝”而非碍手碍脚的“破墙”,那些政绩冲动、程序漏洞、观念误区,才有被解决的可能。否则,即便今天保住了这段,明天还会有下一段在“修缮”名义下消失。(胡栖安)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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