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智能体支付自律公约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智能体支付自律公约

财π新闻 2026年8月24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智能体支付应用自律公约》,该公约自发布当日起正式实施,为国内智能体支付相关业务划定了统一的行业自律准则。公约的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开展智能体支付应用的协会会员单位,具体包括在智能体支付应用场景中提供账户管理、交易处理、收单、转接清算等各类相关服务的机构,所有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都需要严格遵照公约中的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根据公约给出的明确定义,智能体支付应用指的是利用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获得用户正式授权的前提之下,完全依据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智能体与电子商务等各类数字服务平台进行交互,进而发起并执行支付指令的相关应用模式。这里所提及的智能体,本身是一类能够感知所处环境、并且可以主动采取行动来实现特定目标的软件系统,这类技术载体的引入,是智能体支付应用区别于传统移动支付、网络支付模式的核心特征。

在智能体管理的相关要求层面,公约明确提出,所有会员单位需要在已经成熟运行的了解你的客户(KYC)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建立了解你的智能体(KYA)全新工作机制,对所有接入支付链路的智能体身份进行全流程的识别和验证,确保每一个进入支付处理环节的智能体都具备可追溯、可核验的合法身份。与此同时,会员单位还需要全面加强对智能体开发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合作风险管控,对合作方的技术能力、安全资质、合规水平进行全维度的评估,从合作源头规避各类潜在的技术风险与合规风险,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智能体产品进入支付服务链路。

针对授权管理这一核心业务环节,公约作出了细致且明确的规范,要求所有开展智能体支付应用的会员单位,必须清晰划定智能体支付应用的授权边界,通过书面或者电子形式与用户签订责任划分清晰的授权协议,协议内容需要明确告知用户智能体可以发起支付的场景范围、交易额度上限、信息使用规则等核心内容,不得出现模糊表述或者隐藏条款。在此基础之上,会员单位还需要采取各类行之有效的技术与管理手段,对用户的真实身份、发起交易的真实意愿进行严格核验,避免出现未经用户授权、违背用户真实意愿的支付指令被智能体擅自执行的情况,从授权入口层面筑牢用户资金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在风险防范的整体安排上,公约要求会员单位针对智能体支付应用的不同场景、不同风险等级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通过设置差异化的交易限额等多种方式强化资金安全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交易匹配对应的核验流程与风控措施,在保障支付便利性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资金被盗刷、误支付的风险。除此之外,会员单位还需要全面强化技术安全管理,在算法及模型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科技伦理等多个维度搭建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严格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及反诈拒赌的各项监管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智能体支付应用的落地,避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资金通过智能体支付渠道流转的情况。

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核心目标,公约要求会员单位建立专门针对智能体支付应用的投诉受理机制,畅通用户反馈问题的渠道,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用户在使用智能体支付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会员单位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智能体支付应用关闭通道和相关交易信息查询通道,确保用户可以随时自主终止智能体支付服务的授权,随时查询通过智能体发起的所有支付交易明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知情权,不得通过设置复杂流程、隐藏入口等方式阻碍用户关闭相关服务或者查询交易信息。

针对智能体支付应用所依托的人工智能算法与模型,公约明确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循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将算法和模型风险全面纳入自身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当中,持续对相关算法与模型的稳健性、透明性、可追溯性和输出可靠性开展常态化评估,及时排查各类潜在的技术隐患,重点防范模型黑箱、模型幻觉等人工智能领域常见风险传导至支付链路,避免因为算法输出偏差导致用户出现非主观意愿的资金损失。

公约同时对智能体支付领域的市场竞争秩序作出了明确规范,所有会员单位不得通过排他合作、强制捆绑、低价补贴等各类不正当方式限制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通过设置技术壁垒、签订排他协议等手段阻碍其他合规机构的智能体支付产品接入相关场景,不得采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扰乱整个支付行业长期形成的健康经营秩序,共同维护公平、开放、有序的智能体支付应用市场生态。

为了确保公约的各项要求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之下,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会员单位的公约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会员单位在开展智能体支付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符合公约要求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会员单位存在违反公约相关规定的情况,都可以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协会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时对相关线索进行查证并依规作出处理,保障整个行业的自律规则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此前,已有部分协会会员单位先行开展了智能体支付相关的探索实践,但由于整个行业此前缺乏统一、可参考的标准规则,不少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了业务权责划分不清晰、风险处置机制不统一、数据管理规则不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不一致等诸多模糊地带,相关实践的推进过程中存在不少潜在的风险隐患。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全体会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出台该公约,正是为了落实相关政策部署及监管要求,通过柔性自律治理的手段凝聚全行业的共识,在强化全行业风险意识、确保智能体支付应用安全可控的基础之上,助力支付行业在人工智能时代实现守正创新发展,明确开展智能体支付应用必须遵守的各项原则与操作要求,引导所有会员单位坚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防范,全面提升整个支付行业在智能体支付相关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

公约同时明确,智能体支付应用涉及账户管理、交易处理、资金清结算等支付业务核心环节的,相关业务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持牌机构开展,从业务准入层面牢牢守住支付行业的持牌经营底线,避免无资质的机构擅自介入支付核心环节引发各类金融风险。会员单位需要按照谁提供支付服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对用户的账户与交易安全、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全部相关权益承担主体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清晰可追溯,一旦出现相关风险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用户的损失。

结合智能体技术的发展演进趋势以及用户授权深度的不断拓展,智能体支付的发展可以划分为智能体辅助支付、预设条件下智能体自主支付、泛条件智能体自主支付三个不同的阶段,公约引导会员单位坚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具体场景为牵引,审慎探索开展智能体自主发起支付交易等相对复杂的智能体支付应用。尤其是在预设条件下智能体自主支付、泛条件智能体自主支付这类智能体自主发起支付交易的应用正式落地实施、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之前,相关会员单位需要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报备,切实承担起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完成相关业务评估和安全测试,充分开展业务有效性、技术安全性、伦理符合性等多个维度的评估验证,配套完善人工服务、风险监控、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回退机制等各类保障措施,全方位防范智能体支付应用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确保相关创新业务能够稳妥有序推进。

(编辑:徐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