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别拿“吃瓜”开脱

我只是拉了个群”“我又没发视频”……近日,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未成年人建立“吃瓜群”,放任隐私照片、视频传播,即便并非拍摄者、发布者,也可能因组织、放任传播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吃瓜”并非“雨我无瓜”(与我无关)——转发、起哄、放任扩散,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一环。帮助孩子懂得尊重隐私、敬畏规则,比简单提醒一句“别乱发”更重要。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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