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全链条追责压实双重责任 IPO撤单不再免责

财π新闻 针对IPO领域长期存在的“带病闯关”“一撤了之”等违规现象,近期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明确传递出撤单绝非免责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先后下发10余单监管警示决定,追责范围覆盖存在失职行为的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以及主动撤单却存在违规事实的申报企业,从发行审核源头筑牢合规防线。

江西证监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年前主动撤回科创板IPO申请的渔翁信息,因在申报阶段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隐瞒股权代持重大事项,被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合计1790万元的罚没决定。经查,该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通过资金循环空转虚构无商业实质的业务,在客户未实际收货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758.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3.57万元,同时刻意隐瞒实控人代他人持有155万股股份的事实,导致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存在虚假记载。即便企业早已主动撤单,监管部门仍完成了全链条追责,对企业及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顶格处罚,其中两名主导造假的实控人分别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类似的从严监管案例还在持续落地。6月29日,上交所对已撤单的杭州易加三维出具监管警示,查实该公司研发内控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披露不准确,工时台账及废料处理单均存在事后集中补编的违规情形。这些罚单共同彰显了监管层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的坚定态度,“申报即担责”已经成为覆盖IPO申报、审核全流程的刚性约束,不存在任何可以通过撤单规避追责的灰色空间。

梳理年内多起监管罚单可以发现,不少IPO违规乱象的背后,都存在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缺位的问题。部分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核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拟上市企业的股权异常、数据矛盾、披露不实等问题疏于核验,甚至出具不实意见,变相纵容了企业的侥幸闯关行为。监管部门通过“一案多罚”的追责模式,同步压实发行主体与中介机构的双重责任,推动中介机构真正归位尽责。

从严监管的成效已经直观体现在市场数据中。截至8月7日,年内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共有43家企业撤回IPO申请,较去年同期减少超三成。撤单数量大幅回落的背后,是拟上市企业申报心态的根本性转变,从过去的侥幸闯关转向如今的审慎合规,盲目申报、虚假包装的行为显著减少。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始于源头的精准把关。随着监管层持续恪守“申报即担责”的底线,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各方逐步凝聚合规共识,共同为资本市场把好上市入口关的良性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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