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重点扫除这些“黑恶”
南方日报 2026-08-06 10:54:22
近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从今年7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为什么要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次重点指向哪些黑恶势力?
(一)
治政之要首在安民。黑恶势力为祸一方,国法不容,一直都是政法部门打击的重点。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黑恶犯罪案件数量大幅降低,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25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为94.55%,连续7年保持在92%以上的高水平。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黑恶犯罪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复杂性,一些黑恶犯罪隐秘变形,传统黑恶犯罪尚未根除,新型黑恶犯罪又在不断滋生,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
这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十五五”规划纲要从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的战略高度,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部署。铲除黑恶势力,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才能确保社会长期稳定,更好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这是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应有之义。黑恶势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如果人民富裕了却没有安全感,就没法安心学习、工作、生活。坚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才能让人民群众吃“定心丸”、睡“安稳觉”。
这是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黑恶势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绊脚石”,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践踏法律尊严,扰乱国家正常的法治秩序。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打一场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攻坚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这是因应黑恶犯罪新趋势新特点的迫切需要。当前,一些黑恶犯罪正在从“网下”向“网上”、“显性”向“隐性”、“硬暴力”向“软暴力”、“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新兴行业”转变,亟须相应提高对新型黑恶犯罪的发现、打击、惩处能力。
(二)
扫黑除恶,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的是持久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的是攻坚战。这次专项斗争就是在常态化斗争基础上,根据黑恶犯罪新趋势新特点开展的集中性攻坚行动。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非常明确——
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这是长期以来的打击重点,但容易死灰复燃,必须斗争到底。
另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这是针对黑恶犯罪的新动向开展斗争,重点指向“涉网黑恶势力”和“软暴力”。
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近年来,一些黑恶犯罪呈现出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的明显特征,导致部分群众蒙受巨大财产损失,有的还因为被网暴而自杀。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锋芒就要聚焦这类“民之关切”。
(三)
国泰民安,民之所盼。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务求常治长效。
保持高压态势——
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坚持露头就打、穷追猛打,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为人民群众带来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坚持法治思维——
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突出打击重点——
紧盯新领域黑恶犯罪新情况、新问题,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敢于刀刃向内——
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坚持有“网”必破、有“伞”必打,及时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铲除滋生土壤——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持续打击整治利用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防范黑恶犯罪向农村地区蔓延渗透,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扫出河清海晏、盈盈正气,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心、顺心、舒心的好日子。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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