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休假何时不再需要“领导带头”
扬子晚报 2026-08-06 10:54:22
近日,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无法休假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鼓励3—7天弹性长假,异地务工人员适当倾斜休假时段,试行“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等要求。(8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落实带薪休假,本是理所应当的制度安排。然而,当一项好政策需要“领导干部带头”来推动时,这份“理所应当”便多了一层苦涩的意味。休假利国利民、利企利消费,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怎么就成了需要领导“以身作则”才能推动的难题?
这恰恰折射出“有假难休”的老大难问题,依然在不少地方和单位真实存在。在一些人的观念深处,休假似乎总与“不努力”“不上进”挂着钩。领导不带头休假,甚至还宣扬加班文化;普通职工不敢休假,不是工作太忙,更多是被领导道德绑架”,担心因为休假被领导和单位“打入另册”。于是,职场里便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比谁更晚下班,比谁更少休假,仿佛加班多便是贡献大,不休假便是“好同志”。
这是一种需要纠偏的认知。休假不是偷懒,是劳动者法定的权利;不休假亦非敬业,而是对身心健康的透支,对工作效率的消解。古人云:“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之间,藏着最朴素的辩证法。长期处于高强度运转状态的劳动者,创造力会枯竭,判断力会下降,身体会发出警报。这种“疲劳红利”,看似为企业节省了几天人力成本,实则埋下了效率递减、人才流失乃至健康隐患的长期代价。从更大范围看,当亿万人都不敢休假、不愿休假,文旅消费便失去了最坚实的支撑,内需活力便少了最蓬勃的源头。
正因如此,保障休假权不仅是维护劳动者尊严的题中之义,更是激发社会经济活力的一步大棋。河南此次出台的文件,从制度设计上不可谓不用心,目标直指“应休尽休、休满休足”,值得点赞。但好政策要落地,不能只靠领导的自觉带头,更要靠制度的刚性约束。什么时候,休假不再需要谁来“带头”,而是像上下班打卡一样自然,像领取工资一样天经地义,带薪休假才算真正从纸面走进了现实。
这需要一场观念和风气的革新。不把不休假当作“标杆”,不把敢休假视为“另类”;不把加班时长当作评优的尺子,而把工作效率作为用人的标尺。也需要一套过硬的机制托底——将休假落实率纳入单位考核,让不让职工休假成为衡量管理水平的指标;打通投诉维权渠道,让“不敢休”“休不了”的人有地方说理、有底气较真。
劳有所得、作有所休,是人的正常需求,也是法定当然权利,更是光明正大、天经地义的事情。不休假未必就是“好同志”,不准假一定不是“好领导”。愿不久的将来,休假不再是必须领导“带头”才敢想、才能休,我们谈论休假,就像谈论吃饭和呼吸一样平常,不会为难,更不会羞耻。这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动注脚。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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