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港股上市公司汇通达(09878.HK)发布的一则解聘公告引发市场强烈关注。公告宣布解除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倪娟的职务,随即倪娟通过个人公众号发文反击,直指公告内容“严重失实”,双方就此展开针锋相对的公开对峙。
两项指控的攻防焦点
汇通达在公告中明确列出两大解聘理由,而倪娟逐一提出反驳,形成清晰的争议对立。
焦点一:是否“隐瞒监管记录”?
汇通达指出,倪娟存在刻意隐瞒前任职期间监管处罚的行为。公告披露,倪娟在广汇能源(600256.SH)担任董秘期间,受到监管问责:2023年12月因配偶短线交易被新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4年1月上交所就同一事项再次出具警示函;2024年11月又因对原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未勤勉尽责,被新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于2025年1月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倪娟对此予以全盘否认,从时间线与流程逻辑双重反驳:其一,她于2023年7月入职汇通达,而首次监管措施发布于当年12月,“入职时隐瞒”无从谈起;其二,上市公司高管任命前均会开展专业背景调查,汇通达的调查结果未显示相关事项,反证“隐瞒”说法不成立。她进一步强调,两项监管事项均与个人无直接关联——配偶短线交易属个人行为,资金占用问题的主要责任人是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自己仅因董秘的信息披露职责被连带警示,且在收到监管函后第一时间向汇通达实控人及集团人力部门汇报并提交书面说明。
(图片来源:倪娟个人公众号)
焦点二:是否“绩效考核不达标”?
汇通达另一项解聘依据是“任职期间未达成绩效目标,不能胜任工作”。
倪娟则晒出“业绩成绩单”予以回击:2023年7月入职后,2024年度四个季度及全年绩效考核均为“合规”乃至“优秀”,2025年一季度更实现超额达标。她认为,考核风向的转变始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突然修改考核指标,将本应由董事长决策负责的事项纳入董秘KPI,最终因3个项目的决策犹豫、放弃及滞后导致“工作滞后”,实质是“为不当解雇寻找借口”。
(图片来源:倪娟个人公众号)
1000万期权的“封口条款”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争议背后,倪娟披露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揭示了更值得玩味的细节:协议除约定70万元经济补偿及购房款退还外,还包含明确的“封口条款”——禁止倪娟发布特定关联言论,不得向监管机关举报相关信息。
最引人关注的是协议末尾的条款:“约定款项支付后,倪娟不可撤销地放弃基于劳动合同及法律关系下的全部法律救济权利”,注释明确该条款涉及“原入职offer中约定的1000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期权”。这意味着,若接受补偿,倪娟将失去主张千万期权的权利。
(图片来源:倪娟个人公众号)
公开资料显示,汇通达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位于南京玄武区,实控人为汪建国,主营业务是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乡镇夫妻店,2022年2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年经营出现明显下滑: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汇通达分别实现营收824.33亿元、600.59亿元、243.4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40%、-27.14%、-25.91%;分别实现净利润4.48亿元、2.70亿元、1.3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69%、-39.83%、10.81%。
高管薪酬方面,汇通达2024年财报未披露倪娟的薪酬细节,但公示信息显示,总裁徐秀贤、首席财务官赵亮生、副总裁孙超等高管年薪均超百万元,其中孙超报酬达480.50万元,徐秀贤为345.10万元。
此次事件发生在汇通达与倪娟的劳动争议过程中,目前,倪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自倪娟回应后,汇通达方面暂无公开回复。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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