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1小”组合拳,打出消费放心牌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以下简称《大湾区协作规定》)正式公布,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广东首创“综合+专项”“条例+规定”“1大1小”组合立法模式,打出了一套消费维权法治组合拳,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释放内需潜力夯实制度根基。

出台两部消保法规,是广东顺应发展形势、回应民生诉求的主动之举。作为消费大省,广东新业态、新场景加速涌现,但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新老问题也相伴交织、有待破解;同时,粤港澳人员往来日益密切,跨境消费越来越普遍,但三地法律规则不同,消费者维权仍存在流程繁、协调难的堵点。对此,主动完善立法、补齐制度短板,既是顺应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守护民生福祉的务实行动。

“1大1小”组合出拳之妙,在于“1+1>2”的治理效能。

其一,解痛点。《保护条例》紧盯群众最反感的消费乱象精准出招,让法规真正长出“牙齿”。针对数字消费乱象,严禁大数据杀熟、篡改评价、虚构流量,压实电子商务平台审核义务;针对预付式消费风险,明确停业提前告知义务,压降“跑路”隐患。同时紧扣民生温度,创设“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特色保护制度,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将外卖食品封口等成熟做法固化为法条。此外,覆盖17个重点行业,厘清经营者义务,构建起事前约束、事后追责的完整治理闭环。

其二,破壁垒。《大湾区协作规定》聚焦跨境维权难题,打通湾区消费维权堵点。它将广东与港澳消委会多年跨境维权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定制度,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让跨境纠纷“一键投诉、一网转办”更加高效,免去群众两地奔波的负担。在此基础上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三地共享消费风险信息、互认诚信经营主体、联合开展市场监督,不止步于化解个案纠纷,更从根源上打通规则壁垒,推动大湾区消费市场“软联通”。

其三,树样本。“综合条例+专项规定”的组合打法,是地方消保立法的创新探索。一部管全域、打基础,筑牢全省消费维权的通用底线;一部盯区域、破难题,精准回应大湾区跨境维权的特殊诉求。两部法规权责清晰、衔接紧密,既避免了立法碎片化,又兼顾了治理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为全国消保领域地方立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样本。

法者,治之端也。消费信心源于权益有保障,发展动能系于环境更优良。推动两部法规落地生根,既是守护群众“钱袋子”的民生实事,也是激活内需、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期待广东以良法促善治,持续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赋能,让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安心消费的热土。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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