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创组合式消保法规:严管新业态乱象与畅通大湾区跨境维权
区域专栏 2026-08-04 05:27:07
财π新闻 2026年7月31日,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部聚焦民生保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正式出炉,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全国首创的综合与专项、条例与规定、1大1小组合立法模式,一部面向全省构建基础性、综合性的消保制度体系,一部锚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维权的特定需求作出专门规范,两部法规效力层级相同、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实现了1加1大于2的立法质效,为广东推进消费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涌现的新业态新矛盾,面向全省适用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作出一系列细化可落地的规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数据杀熟问题,法规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运用算法等技术手段对同等交易条件设置差异化价格。针对自动续费的常见套路,法规细化了经营者的前置提醒义务,从制度层面纠正默认续费的侵权行为。针对盲盒这类随机消费业态,要求经营者必须显著公示抽取规则、概率等关键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针对直播电商、AI数字人带货等新兴模式,法规明确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开展直播活动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从源头遏制虚假营销行为。
不少贴近日常消费场景的细节规范,直接回应了群众的普遍关切。针对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条例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对配送食品采取封口措施,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且便于辨识,未按规定封口或封口损坏的,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直接拒收,为外卖食品安全加上了一道扎实的防护锁。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的特殊需求,条例创设了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特色保护制度,明确经营者通过特定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时,不得虚构或夸大功效,老年人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要求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必须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消费权益。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消费维权的痛点,《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针对性破解跨法域维权的现实难题。法规明确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完善三地跨境消费纠纷处理协作规则,内地与港澳消费者无论在纠纷发生地还是居住地,都可以通过平台实现一键投诉,无需跨城跨境奔波。规定推动三地消委会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将跨境投诉处理指南等湾区统一标准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托统一标准开展调解,让消费者的维权预期更加清晰,同时明确处理跨境案件时必须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此外,法规还强化了跨境消费风险预警与放心消费场景互认互通,支持三地消委会围绕跨境旅游、直播代购等热点领域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探索共享诚信放心商家资源,联合开展调查体察与社会监督,从源头减少跨境消费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广东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两部法规的同步出台施行,既立足当下解决群众消费维权的急难愁盼问题,也着眼长远构建起覆盖全省、联动湾区的全链条消保法治体系,将有效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释放内需潜力,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透明、便利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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